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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朗读
    自治区司法厅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部门名称

    收费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收费项目编码

    收费
    项目

    收费
    性质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收费标准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政策

    依据

    备注

    1

    司法厅

    内蒙古自治区法治培训中心(内蒙古自治区警官训练中心)

    事业单位

    150000SFXZ001

    培训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承担依法治区有关培训任务承担参与拟定并落实教育培训规划、计划相关工作。承担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培训相关工作。承担全区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相关工作。承担全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职前培训相关工作。承担全区监狱、戒毒干警和社区矫正执法队伍培训相关工作。承担监管、矫治、帮教对象的职业技能培训相关工作。承担学员和教职员工教育管理相关工作。承担自治区司法厅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一类培训是指参训人员主要为省级人员的培训项目,定额标准为600元/人.天;

    二类培训是指参训人员主要为厅局级人员的培训项目,定额标准为500元/人.天;

    三类培训是指参训人员主要为处级及以下人员的培训项目,定额标准为400元/人.天

    内蒙古自治区法治培训中心(内蒙古自治区警官训练中心)

    内财行[2017]
    2091号


    2

    司法厅

    内蒙古自治区公证协会

    社会团体

    150000SFSY001

    协会会费

    其他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学术交流、组训服务、编辑会刊

    团体会员会费标准;团体会员会费按照六档固定数额收取,第一档20万元,第二档16万元,第三档8万元,第四档4万元,第五档2万元,第六档1万,第七档0.5万元。具体划分如下:
    1.业务收入超过1500万元,按第一档收取,收取标准为20万元
    2.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按第二档收取,收取标准为16万元;
    3.业务收入超过500万元,按第三档收取,收取标准为8万元;
    4.业务收入超过200万元,按第四档收取,收取标准为4万元
    5.业务收入超过100万元,按第五档收取,收取标准为2万元;
    6.业务收入超过50万元,按第六档收取,收取标准为1万元;
    7.业务收入低于50万元,按第七档收取,收取标准为0.5万元;
    团体会员会费缴纳基数,为上一年度上报司法行政机关统计报表中列示的公证业务收入。
    个人会员会费标准;个人会员会费每人每年400元。                    会员互助金每人每年缴纳100元。
    会费由盟市公证协会(分会)负责收取。所收会费的35%留盟市公证协会(分会),65%上交自治区公证协会。各公证机构要按照上一年度全区各地公证业务收费情况表所填公证业务收入的3%提取公证赔偿后备金,其中0.294%用于缴纳2024年度公证职业责任保险费;0.5%上缴自治区公证协会,0.5%上缴中国公证协会,分别纳入自治区公证协会和中国公证协会的公证赔偿后备金;1.706%由公证机构留存纳入各公证机构公证赔偿后备金。

    内蒙古自治区公证协会

    《中国公证协会章程》、《内蒙古自治区公证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2024年度团体会费收入1165000元;个人会费收入211780;赔偿后备金3050226元;会员互助金83700元;

    3

    司法厅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鉴定协会

    社会团体

    150000SFSY002

    协会会费

    其他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行业自律、会员培训

    团体(司法鉴定机构)会费标准:(一)司法鉴定机构执业1-3项的,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二)执业3项以上的,每年交纳会费5000元;(三)新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在领取《司法鉴定许可证》后交纳当年会费。个人(司法鉴定人)会费收费标准:每位会员每年缴纳会费500元。(一)首次执业的司法鉴定人在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后交纳当年个人会费;(二)新执业的青年司法鉴定人(35周岁以下)第一年免收个人会费,第二年收取个人会费200元,第三年起全额收取个人会费。会费由盟市司法鉴定协会(分会)负责收取。所收会费的50%留盟市司法鉴定协会(分会),50%上交自治区公证协会。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鉴定协会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司法鉴定协会章程》、《内蒙古自治区司法鉴定会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2024年度团体会费收入150500元;个人会费收入257350元。

    4

    司法厅

    内蒙古自治区仲裁协会

    社会团体

    150000SFSY003

    协会会费

    其他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政策宣传、理论研究、会员培训、编辑发行刊物

    团体会费按照上一年度案件标的总额分类收取,具体标准如下:(一)案件标的总额超过30亿元(含)的为一类团体会员,会费20万元;(二)案件标的总额在5(含)-30亿元的为二类团体会员,会费10万元;团体会员会费缴纳基数,按照上一年度上报司法行政机关统计报表中的案件标的总额确定。(三)案件标的总额低于5亿元的为三类团体会员,会费3万元;个人会费标准:每家仲裁委员会每位仲裁员会员每年交100元;同一仲裁员受聘于多家仲裁委员会的,选择一家缴纳。

    内蒙古自治区仲裁协会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仲裁协会章程》

    2024年度团体会费、个人会费共计239000元。

    5

    司法厅

    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

    社会团体

    会费

    社会团体内部收费

    主要用于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律师权益维护、业务培训交流、会员福利等

    团体会费标准:
    (一)自治区司法厅直属律师事务所(包括个人律师事务所),每所每年交费10000 元;
    (二)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直属律师事务所(包括个人律师事务所),每所每年交费10000 元;
    (三)各盟市市辖区及盟所在地旗、市律师事务所(包括个人律师事务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的律师事务所(包括个人律师事务所),每所每年交费7000 元;
    (四)旗县律师事务所,每所每年交费2000 元;
    (五)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缴费标准暂时参照自治区司法厅直属律师事务所的标准收取团体会费。
    个人会费收费标准:
    每位会员每年交费600 元。
    新执业青年律师(年龄在30 周岁以下,含 30 周岁)第
    一年免收个人会费,第二年减半收取个人会费,从第三年起
    全额收取个人会费。

    全国律协负责制定全国性会费政策,具体收费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报自治区司法厅和全国律师协会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依法设立);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证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权利中介服务事项收费。律师协会会费的性质为行业自律性收费,会费主要用于行业管理,属于会员制社会团体的内部收费,而非行政事业性收费或政府定价的涉企收费,与一般涉企收费(如行政审批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性质不同。因此认为不应纳入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6

    司法厅

    内蒙古自治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社会团体

    150000SFSY004

    协会会费

    其他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召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等会务支出;宣传、培训、业务研讨、业务交流活动;会员的奖励;专门委员会、业务委员会开展的各项活动;为会员提供政治、业务学习资料;协会固定资产的购置、办公费用、聘用人员工资等支出;举办会员福利事业;组织区域协调与对外交流活动;经会长批准的其他必要支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第四条及第五条会费标准执行。
    (一)城市街道法律服务所团体会费每所每年1000元;(二)苏木乡镇法律服务所团体会费每所每年200元;
    (三)个人会费每人每年150元。
    会费由各盟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在每年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时收缴。会费总额30%上缴自治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70%由各盟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留用。
    因此,自治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实际收费如下:
    (一)城市街道法律服务所团体会费每所每年300元;(二)苏木乡镇法律服务所团体会费每所每年60元;
    (三)个人会费每人每年 45元。

    内蒙古自治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章程》、《内蒙古自治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2024年度团体、个人会费收入共计163845元。

  • 朗读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通过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授予
    法律职...

    根据司法部2024年11月26日(第13号)、2025年6月3日(第4号)发布的公告,现就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5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升研,下同)在我区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5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7日8时至9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盟市司法局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申请享受放宽条件政策且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盟市司法局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于2025年7月14日至16日期间到盟市司法局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5年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三)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盟市司法局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各盟市司法局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日期为2025年7月17日。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由盟市司法局另行通知。

    各盟市司法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地点及咨询电话:

    序号

    地区

    地址

    电话

    1

    呼和浩特市

    呼和浩特市水岸小镇G2办公楼1楼法律服务大厅

    0471—6649591

    2

    包头市

    包头市九原区稒阳道56号市政务服务大楼4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9号窗口

    0472-2898078

    3

    乌海市

    乌海市行政中心A308办公室

    0473-8992112

    4

    赤峰市

    赤峰市司法局1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0476-5680105

    5

    通辽市

    通辽市行政中心主楼0438A办公室(四楼东侧)

    0475-5775223

    6

    鄂尔多斯市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国泰商务广场CBD-T5-3

    0477-8588587

    0477-8323300

    7

    呼伦贝尔市

    呼伦贝尔市河西新区政务综合楼F413

    0470-8217972

    8

    巴彦淖尔市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二楼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窗口

    0478-7988838

    9

    乌兰察布市

    乌兰察布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71/72窗口

    0474-8981440

    0474-8985078

    10

    兴安盟司法局一楼法律援助大厅

    0482-8269017

    11

    锡林郭勒盟

    锡林浩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锡林浩特市重庆路与振兴大街交汇处南500米路西)

    0479-8267177

    12

    阿拉善盟

    阿拉善盟阿左旗安德街与民主路交叉口东南200米内蒙古阿拉善盟人民防空办公室3

    0483-8331643

    13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咨询电话:0471—5301421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25年7月2日

  • 朗读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公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问题线索投诉举报渠道的通告

    按照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有关要求,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现将问题线索投诉举报方式通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一)乱收费问题。违规设立收费项目,公示项目收费不规范,提高收费标准;变相强制行政相对人接受有偿服务、指定购买;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的惠企收费政策等情形。

    (二)乱罚款问题。超出法定权限或范围进行罚款;未规范执行裁量权基准,随意进行大额顶格处罚;重复处罚;罚没收入异常增长;过度罚款,不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减轻处罚、免予处罚,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畸轻畸重等情形。

    (三)乱检查问题。实施检查主体不适格;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行政检查事项未经公布;执法扰企,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对同一主体检查明显超过合理频次;随意检查,检查程序不合法,检查“走过场”,运动式检查等情形。

    (四)乱查封问题。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涉案财产等情形。

    (五)违规异地执法问题。超越法定管辖范围,对非本辖区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执法活动;利用行政执法手段插手异地的经济纠纷;未履行协作程序或超越协作权限在异地开展执法等情形。

    (六)趋利性执法问题。下达或变相下达行政罚没款、执法数量考核指标;为增加行政罚没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随意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反“罚缴分离”规定等情形。

    (七)其他问题。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的问题等情形。

    二、投诉举报途径

    为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开通多种投诉举报渠道:

    (一)在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官网设立“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专项监督专区”,当事人可以登录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进行投诉举报(附二维码)。

    (二)通过内蒙古“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三)通过邮箱进行投诉举报,投诉举报邮箱:nmgsftjdc@163.com。

    (四)通过信件举报。投诉举报收件(信)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南路15号。通过信件举报请注明投诉举报。

    (五)通过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进行举报。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积极举报违规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并如实反映问题,尽可能据实提供相关问题的具体情节和证据,如发生的时间、地点,所涉及的单位个人、知情人及物证等。举报人应对所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或歪曲事实,不得捏造材料诬告他人。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25年6月27日     

  • 朗读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司法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司法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2025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以下简称“1+1”行动),进一步加大向律师资源不足地区派遣法律援助志愿者的力度,满足当地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促进法律援助资源均等化发展,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按照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区“1+1”行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募计划

    计划招募我区律师志愿者3名,招募大学生志愿者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1名。律师志愿者面向全区招募。大学生志愿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面向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包头市石拐区、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包头市固阳县、呼伦贝尔市根河市、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锡林郭勒盟镶黄旗、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阿拉善盟额济纳旗共11个地区招募。

    二、招募条件

    (一)律师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讲政治,重自律,热心公益,有奉献精神。

    (二)律师志愿者还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取得律师执业证,并执业五年以上,有独立处理法律事务的经验和能力;

    2.工作敬业,责任心强,善于沟通,理性对待冲突和纠纷;

        3.无酗酒、嗜赌等不良习惯,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4.身体健康,年龄在26-55岁之间。

    (三)大学生志愿者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

        2.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往届大学生须是毕业三年以内,有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经验;

    3.无不良记录;

    参加过公益活动或得到相关表彰的优秀学生可优先考虑。

       (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志愿者还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属于项目实施地的专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持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执业表现良好,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

    三、志愿者待遇

      (一)律师志愿者

    1.服务于西藏、甘肃、青海、新疆等地的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办公、差旅、通讯和文印费用补贴3800元。服务于内蒙古、黑龙江、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宁夏等地的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办公、差旅、通讯和文印费用补贴3300元。

    2.服务于西藏的律师志愿者,增加高原补贴每人每年20000元(税前);服务于甘肃、青海、新疆的律师志愿者,增加援助补贴每人每年15000元(税前)。

    3.中国法援基金会为律师志愿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及重大疾病保险。

    4.律师志愿者在服务期间,由执业机构所在地到派遣服务地的往返路费由中国法援基金会负责报销。

    5.律师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期间免交律师协会会费。律师志愿者在一年志愿服务结束后,免交三年律师协会会费。连续服务二年以上(含二年)的律师志愿者,结束志愿服务后,可按增加的志愿服务年限,继续享受免交律师协会会费的待遇。

    6.中国法援基金会补贴之外,自治区司法厅对每名律师志愿者再给予每人每年3万元补贴。同时各盟市司法局、律师协会也可酌情给予一定补助或优惠政策。

    (二)大学生志愿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1.服务于西藏、甘肃、青海、新疆等地的志愿者,服务费用补贴每人每月2300元。服务于内蒙古、黑龙江、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宁夏等地的志愿者,服务费用补贴每人每月2000元。

    2.中国法援基金会为大学生志愿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所在地有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协会的,参照律师志愿者免交协会会费。

     四、招募程序和要求

    (一)审核报名材料。律师志愿者向所在盟市或者旗县(区)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报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向所在盟市或者旗县(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部门报名,大学生志愿者向住所地司法局法律援助管理机构报名。报名表(见附件1、2、3)由盟市司法局签署意见并盖章后,连同身份证、执业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医疗保险缴费凭证的复印件(一式三份),于6月13日前统一报送。律师志愿者报送至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报送至自治区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大学生志愿者报送至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

    (二)审核确认志愿者名单。由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工作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对各盟市上报的志愿者进行初步审核,并确认志愿者名单,于6月17日前报送至中国法援基金会。

    (三)体检和签订协议。经中国法援基金会审核确认的志愿者,由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工作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见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官网)。体检合格的志愿者与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工作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签订“志愿服务协议书”。由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工作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于7月15日前,将志愿者的志愿服务协议书和体检报告邮寄至中国法援基金会。

    (四)集中培训和派遣上岗。中国法援基金会组织律师志愿者参加培训,并向志愿者发送《派遣通知书》。

    五、志愿者派遣

    (一)根据各项目实施地需求和律师志愿者意愿,在平等自愿、双向选择基础上,安排确定志愿者的服务岗位和到岗时间。

    (二)律师志愿者不能在本省(区、市)内服务。每派遣一名律师志愿者,相应派遣一名大学生志愿者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同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三)各盟市要积极选拔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原则上要求每个盟市报送1-2名律师志愿者,报送律师志愿者被选拔成功的盟市在年底律师工作考核时作为加分项予以考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把招募质量关。各盟市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严把招募质量关,确保选拔出高素质、高水平和高境界的志愿者加入到“1+1”行动中来。在选拔志愿者时,增加执业履历、惯常表现、工作能力、同事评价、业余爱好、经济条件等参考指标,以加强对报名者综合素质的考评。

        (二)做好信息审核和体检工作。信息审核和体检是招募工作的重要环节,关系到“1+1” 行动的稳健推进和工作成效。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组织志愿者在指定医院集中体检,避免弄虚作假。

    (三)严肃项目纪律,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对违规违纪志愿者的批评教育和通报退回机制。对违纪违规者,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对严重违纪者,应当严肃处理,以维护“1+1”行动的良好社会形象。

    (四)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开展长效宣传和集中宣传。持续发掘、广泛宣传“1+1”行动典型人物和事迹,提升“1+1”行动的社会影响力,引导全社会关注和支持法律援助工作。

    联系人

    1.司法厅律师工作处            刘怡舒 0471-5301258  

    2.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李朝辉 0471-5301228

    3.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          赵  龙 0471-5301471         

    邮寄地址:

    1.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南路15号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律师志愿者邮寄地址)

    2.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南路15号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邮寄地址)

    3.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南路15号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大学生志愿者邮寄地址)

    附件:1.附件1-“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报名表.doc

          2.附件2-“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大学生志愿者报名表.doc

          3.附件3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报名表.doc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25年6月9日

  • 朗读
    关于做好2025年度公证 司法鉴定人序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组织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司法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司法局,全区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

    2025年度公证员、司法鉴定人的职称申报工作已开始,请各地申报人员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查看《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5〕87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16号),对照2023年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系列公证专业人员职称评审条件》、《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系列司法鉴定人职称评审条件》,按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盟市申报材料由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接收。自治区司法厅于7月31日前接收评审相关材料。

    联系人:何红岩

    联系电话:0471—5301323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25年6月6日

  • 朗读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2024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报名参加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什么要求?

    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参加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分两种情形:

    一是2024年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180分)的,不再报名参加2025年客观题考试,可在《公告》规定时间内确认报名参加2025年主观题考试。二是2024年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25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符合申请享受考试放宽政策的,也可只报名确认参加2025年主观题考试。

    二、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但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法律职业资格授予条件的,其成绩如何处理,能否重新报考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以及2024年司法部公告(第4号),不符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通过隐瞒个人信息、虚假承诺等方式取得报名资格并参加考试的,以及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按网上报名时承诺要求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都属于不符合考试报考条件的情形,其考试成绩无效。

    上述人员如在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向报考地盟市司法局申请确认取消2024年考试成绩后可以报名参考,具体向报名地盟市司法局咨询。

    三、已经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能否报考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已经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能报考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已经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取得B、C类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可以报考,不能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例外情形: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适用“新人新办法”但尚未取得相应专业学历条件仅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此外,根据《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在获得《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专业学历条件后,其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四、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报考专业学历条件方面是否继续执行“老人老办法”的规定?

    根据《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于2018年4月28日前已经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学历人员,属于“老人老办法”适用范围,可以继续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设过渡期。

    五、报名人员何时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符合放宽政策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参加2025年客观题考试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也可在2025年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2024年客观题考试未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保留有效成绩人员,符合放宽政策的,报考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包括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时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对于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等情形,在主观题考试成绩发布前户籍已迁入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时向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此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学前户籍在放宽条件地方且承诺毕业回原籍的,可以在客观题考试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六、内蒙古自治区放宽条件地方都有哪些?

    我区放宽条件地方为: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

    包头:土默特右旗、固阳县、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白云鄂博矿区

    呼伦贝尔:牙克石市、扎兰屯市、额尔古纳市、根河市、阿荣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鄂温克族自治旗、陈巴尔虎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

    兴安盟:阿尔山市、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右翼中旗、扎赉特旗、突泉县

    通辽:科尔沁左翼中旗、科尔沁左翼后旗、库伦旗、奈曼旗、开鲁县、扎鲁特旗

    赤峰: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林西县、克什克腾旗、翁牛特旗、喀喇沁旗、宁城县、敖汉旗

    锡林郭勒:阿巴嘎旗、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太仆寺旗、镶黄旗、正镶白旗、正蓝旗、多伦县

    乌兰察布:察哈尔右翼前旗、察哈尔右翼中旗、察哈尔右翼后旗、四子王旗、卓资县、凉城县、兴和县、商都县、化德县

    鄂尔多斯:达拉特旗、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乌审旗、杭锦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

    巴彦淖尔:五原县、磴口县、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杭锦后旗

    阿拉善: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

    七、报名专业学历条件中的“法学类”如何理解?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法学类”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法学门类下的“法学类”,学科代码为0301,具体包括法学、知识产权、监狱学、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国际经贸规则、司法警察学、社区矫正、纪检监察、国际法、司法鉴定学、国家安全学、海外利益安全共12个专业。

    八、报名专业学历条件中的“法学硕士”如何理解?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法学硕士”指获得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法学门类下的一级学科“法学类”(学科代码为0301)所涉及专业的“法学硕士”。

    九、《公告》关于报名专业学历条件中“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如何理解?

    根据有关规定,“从事法律工作”主要是指从事国家或地方的立法工作,审判、检察工作,公安、国家安全、司法行政工作,律师工作,法学教学和研究工作,党的政法委员会以及政府部门中的法制工作,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

    适用“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的报考人员,在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截止时,法律工作年限原则上应当满三年。法律工作年限的起算时间为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后,正式入职报到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生效时间,法律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可延长至2025年8月31日。

    十、符合“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条件的人员报考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对于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需要出具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工作经历证明(格式证明可在报名系统首页“重要事项”部分下载打印),以及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能体现缴纳单位名称及缴纳时间期限,下同),不能出具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可以出具从事法律工作的工作证件;对于在律师事务所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需要出具相应的劳动聘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并签署《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承诺书》。考试通过后,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阶段按要求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

    十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6年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专业学历方面有哪些要求?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6年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升研),可以报名参加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中:

    根据《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适用“老人老办法”专业学历条件,或者符合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本科、硕士及以上毕业学历。

    根据《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适用“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毕业学历和学位或者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毕业学历和学位。

    《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军队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获得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和学位。

    十二、本科为非法学类专业或非全日制学历的2026年应届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毕业生,能否报考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具体来说,分为三种情形:

    一是根据《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适用“老人老办法”规定的专业学历的人员,可以取得的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报考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二是根据《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对适用“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的人员,在承诺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可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6年应届硕士毕业生身份报考。三是根据《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对适用“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的人员,如户籍在放宽地方且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可以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报考,但考试通过后只能取得B、C类法律职业资格。

    十三、现役军人报考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哪些政策要求?

    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对于《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高等教育学籍的现役军人,获得普通高等学校或者军队院校全日制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的,可以报考。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等规定,现役军人入伍时保留了原户籍且属于放宽地方的,可以在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三是现役军人应当通过司法部官网进行网上报名、交费和打印准考证,并到地方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

    十四、持港澳台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人员的报考有哪些要求?

    持港澳台或国外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学历学位证书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以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中,除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外,《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港澳台或者国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法学(法律)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十五、考生能否在异地报考?

    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考区报名,不受工作、学习或者户籍地限制。

    2024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5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也可以自主选择盟市司法局设置的考区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

    十六、我区如何设置考区?

    我区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12个盟市均单独设置考区,即呼和浩特考区、包头考区、呼伦贝尔考区、兴安考区、通辽考区、赤峰考区、锡林郭勒考区、乌兰察布考区、鄂尔多斯考区、巴彦淖尔考区、乌海考区、阿拉善考区。

    我区各考区均设置蒙古文考点考场

    应试人员可自主选择考区参加考试。

    主观题考试全区各考区均设置纸笔考试考点考场。

    十七、应试人员使用蒙古文参加考试方面有哪些规定?

    《公告》明确,应试人员可选择使用蒙古文参加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参加客观题、主观题考试应当均使用蒙古文

    选择使用蒙古文参加考试的,可以在客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阶段选择使用汉文试卷参考,主观题考试选择使用蒙古文作答,实行同等的蒙古文合格分数线政策。

    选择使用蒙古文参加考试的,客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方式,主观题考试实行纸笔考试方式。

    十八、如何修改本人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在交费前发现填写的个人报名信息有误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交费成功后,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及报名地等主要信息不可以修改,确有错误需要修改的需与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联系。

    2024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报名确认参加2025年主观题考试时,除因申请享受放宽政策、选择变更考区以及个人姓名、身份证信息错误需要修改外,其他报名信息不可修改。

    十九、主观题计算机化考试采用什么输入法?

    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系统支持5种输入法。具体为:搜狗全拼输入法、QQ全拼输入法、谷歌双拼输入法(微软双拼方案)、搜狗五笔输入法(86版)、极品五笔输入法(86版),应试人员使用上述输入法作答。港澳考区应试人员也可以选择使用仓颉输入法和速成输入法。考试系统不支持手写板、语音等辅助输入设备与软件。应试人员可以提前熟悉使用以上输入法。

    二十、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试具体安排?

    两阶段考试具体安排分别为:

    客观题考试:

    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6日0时至6月30日18时,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5日18时;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为9月3日至9月12日;

    考试时间为9月13日、14日两个批次;

    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为9月19日。

    主观题考试:

    报名和交费时间为9月19日8时至9月23日18时;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0月7日至10月11日;

    考试时间为10月12日。

    二十一、报名时电子证件照片有何具体要求?

    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为顺利完成报名,请参照样片上传照片。照片必须清晰完整,需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不得上传佩戴粗框眼镜、佩戴饰品、着军服的照片;不得上传底色不符合要求、头像比例过大或过小的照片;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自拍照等;不得上传进行拉伸、美化等PS操作的照片

    上传电子照片截止时间为7月418时。

    二十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及学历查询、认证主要有哪些网站?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交费、打印准考证及成绩单的司法部官方网站:(http://www.moj.gov.cn);

    内地学历学位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网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网站http://zwfw.cscse.edu.cn)。

    二十三、如何了解更多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关规定?

    关于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具体事宜,由自治区司法厅、盟市司法局向社会公告。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他规定,可以查阅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司法部公告等规定,也可参考2018年以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政策规定问答。

  • 朗读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4号)规定,现就我区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有关政策

    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从事法律工作”主要是指从事国家或地方的立法工作,审判、检察工作,公安、国家安全、司法行政工作,律师工作,法学教学和研究工作,党的政法委员会以及政府部门中的法制工作,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

    适用“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的报考人员,在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截止时,法律工作年限原则上应当满三年。法律工作年限的起算时间为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后,正式入职报到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生效时间,法律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可延长至2025年8月31日。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报名人员户籍在放宽条件地方的,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我区放宽条件地方为:

    呼和浩特武川县、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

    包头土默特右旗、固阳县、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白云鄂博矿区

    呼伦贝尔牙克石市、扎兰屯市、额尔古纳市、根河市、阿荣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鄂温克族自治旗、陈巴尔虎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

    兴安盟:阿尔山市、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右翼中旗、扎赉特旗、突泉县

    通辽科尔沁左翼中旗、科尔沁左翼后旗、库伦旗、奈曼旗、开鲁县、扎鲁特旗

    赤峰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林西县、克什克腾旗、翁牛特旗、喀喇沁旗、宁城县、敖汉旗

    锡林郭勒阿巴嘎旗、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太仆寺旗、镶黄旗、正镶白旗、正蓝旗、多伦县

    乌兰察布察哈尔右翼前旗、察哈尔右翼中旗、察哈尔右翼后旗、四子王旗、卓资县、凉城县、兴和县、商都县、化德县

    鄂尔多斯达拉特旗、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乌审旗、杭锦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

    巴彦淖尔五原县、磴口县、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杭锦后旗

    阿拉善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不符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已经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由司法部作出撤销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决定,并注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报考政策要求

    1.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5年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升研,下同),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开放大学等)的2025年本科毕业生,以及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能取得本科毕业学历人员,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或者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专业学历条件情形的,可以报名参加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6年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中: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适用“老人老办法”专业学历条件或者符合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本科、硕士及以上毕业学历。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适用“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毕业学历和学位或者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毕业学历和学位。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军队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获得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和学位。

    (四)2024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报考

    2024年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其合格成绩在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效。其中,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在2025年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25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者在2025年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

    (五)使用汉文或蒙古文作答参加考试

    报名人员应使用汉文作答参加考试,也可以选择使用蒙古文作答参加考试。

    使用蒙古文作答的考生客观题、主观题考试可选择使用汉文试卷或蒙古文试卷,主观题考试需使用蒙古文作答,实行同等的蒙古文试卷合格分数线政策。

    二、客观题考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160时至6月30日18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官网(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相应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或认证。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证明材料。对于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需要出具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能体现缴纳单位名称及缴纳时间期限,下同),不能出具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可以出具从事法律工作的工作证件。对于在律师事务所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需要出具相应的劳动聘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5.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为顺利完成报名,请参照样片上传照片。照片必须清晰完整,需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不得上传佩戴粗框眼镜、佩戴饰品、着军服的照片;不得上传底色不符合要求、头像比例过大或过小的照片;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自拍照等;不得上传进行拉伸、美化等PS操作的照片

    上传电子照片截止时间为7月418时。

    6.其他材料。

    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6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能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承诺书》。

    持港澳台或国外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其中,除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港澳台或者国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高等教育法学(法律)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三)交纳考试费及选择报名地

    我区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收费标准为210元。客观题考试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5日18时。

    报名人员可在交费前变更报名地,考试费交纳成功后,不得更改报名地。在确认已成功扣款的情况下,请勿重复交费。

    考区设置

    我区12个盟市均单独设置考区,即呼和浩特考区、包头考区、呼伦贝尔考区、兴安考区、通辽考区、赤峰考区、锡林郭勒考区、乌兰察布考区、鄂尔多斯考区、巴彦淖尔考区、乌海考区、阿拉善考区。

    各考区均设置蒙古文考点考场

    )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可于9月3日至9月12日登录司法部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考试时间与方式

    2025年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考试方式。分为9月13日、14日两个批次,应试人员参加其中的一个批次考试。具体为:

    1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9月13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3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2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9月14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4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2025年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七)考试内容与科目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25年客观题考试共两卷。分为试卷一、试卷二,每张试卷100道试题,分值为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两张试卷总分为30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试卷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八)合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计算机评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9月19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官网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三、主观题考试

    (一)报名与交费

    2024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5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25年主观题考试。应试人员应于9月198时至9月2318时登录司法部官网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交纳考试费90元。

    我区12个盟市均单独设置主观题考区,应试人员可自主选择考区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

    )打印准考证

    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0月7日至11日登录司法部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考试时间与方式

    2025年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12日。

    主观题试卷:9:00—13:0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25年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及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考试系统支持5种输入法:搜狗全拼输入法、QQ全拼输入法、谷歌双拼输入法(微软双拼方案)、搜狗五笔输入法(86版)、极品五笔输入法(86版),应试人员使用其中输入法作答。考试系统不支持手写板、语音等辅助输入设备与软件。

    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选择使用蒙古文作答的,实行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12个盟市均设置纸笔考试考区考点考场。

    主观题考试由各盟市司法局为应试人员统一提供电子法律法规,应试人员在计算机上查阅。

    )考试内容与科目

    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习近平法治思想、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选择其一作答。

    四、其他事宜

    (一)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其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或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到报名地盟市司法局办理。

    (二)现役军人应当通过司法部官网进行网上报名、交纳考试费、打印准考证,并到盟市考区参加考试。现役军人报名参加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三)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盟市司法局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四)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相关规定出台前,适用原国家司法考试相关规定。

    (五)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考前培训辅导。

    (六)关于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和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具体事宜,由报名地盟市司法局公告。

    咨询服务电话:

    呼和浩特市:0471-6649591

      市:0472-2898078

    市:0473-8992112

    : 0476-5680105

    市:0475-577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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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盟:0482-8269017

    锡林郭勒盟:0479-8267177

    阿拉善盟:0483-8331643

    自治区司法厅:0471-5301421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256月6

  • 朗读
    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于6月16日起报名

        司法部发布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明确客观题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6月30日,客观题考试时间为9月13日、14日,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12日。

      公告明确,2025年继续对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地区实施降低报考专业学历条件、降分录取的放宽政策,继续允许符合专业学历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6年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升研)报考。同时,允许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的人员,报考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公告同时明确,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继续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对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主观题考试保留使用纸笔答题方式。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在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报考,如部分考区报考人数达到机位数量上限的,可选择其他考区报考。

      公告明确,关于报名地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他具体事宜,由本地司法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告。报考人员也可登录司法部官网查询或者向司法部及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咨询。

      相关链接:

      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