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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准考证打印

        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将于9月21日、22日举行,9月11日0时起,开通准考证网上打印通道,报名参加客观题考试人员,请登录司法部官网(http://www.moj.gov.cn)打印准考证。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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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

    新华社北京9月5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备案审查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有关规定,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法规规章备案条例》进行了修订。

    一是完善立法目的,明确工作要求。在立法目的中增加“规范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提高备案审查能力和质量”的内容。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作为工作要求。同时,将名称由《法规规章备案条例》修改为《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

    二是扩大备案范围,规范备案程序。将浦东新区法规、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法律规定的机构制定的规章纳入备案范围,明确其报备主体。精简报备材料数量,对报送电子文本提出要求。明确法规规章制定机关补充或者重新报送备案时限。

    三是明确备案审查方式和审查期限,完善审查事项。将主动审查、专项审查、与其他机关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开展联合调研或者联合审查,作为审查方式。明确主动审查的期限。将是否符合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重大改革方向,规章规定的措施是否符合立法目的和实际情况,增加为审查事项。明确国务院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听取意见的方式,要求发挥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的作用。

    四是细化法规规章纠错规定。规定地方性法规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由国务院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移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研究处理;必要时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处理。明确国务院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可以通过与制定机关沟通、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等方式对规章进行纠错。

    五是健全备案审查相关制度机制。明确国务院备案审查工作机构每年向国务院报告工作情况,加强与其他机关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的联系和协作配合,加强对地方规章备案审查工作的联系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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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学党纪知敬畏明底线 坚守初心担使命谱新篇

    纪律是党的生命线。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

    深学党纪知敬畏明底线,坚守初心担使命谱新篇。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全国政法机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定不移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推动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在慎终如始中加压奋进、在复盘总结中超越提升、在勤思善谋中阔步向前。

    以上率下

    中央政法机关发挥头雁效应

    以上率下,行胜于言。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中央政法机关率先垂范,发挥头雁效应,各级政法机关同向发力,争做标兵模范,牢牢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和工作安排,不折不扣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中央政法委全面梳理剖析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领域中管干部被查处情况,编写学习资料,以身边案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款相结合,强化以案说纪、以案说责,完善队伍教育管理、预警预防、监督惩处等制度措施,推动党员干部强化纪律观念、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

    关键是增强党性自觉,关键要强化恪尽职守,关键要严明办案纪律,关键要抓好“九分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党组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交流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研讨,对院机关进一步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提出“四个关键”的具体要求。

    怎样让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学出成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会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时定了基调:紧扣一个“实”字,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求上要实、效果上要实、形式上要实。此后,最高检调研组在赴上海、黑龙江、辽宁等多地检察机关调研时,结合当地实际,就党纪学习教育提出针对性要求,要求各地检察机关严格落实当地党委部署,从严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全链条压实从严治检主体责任。

    公安部党委制定《公安部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和《公安部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工作要点》,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实际,认认真真、扎扎实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同频抓进度,在确保步调一致上下功夫;同堂受教育,在加强警示教育上下功夫;同步促落实,在融入日常工作上下功夫——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国家安全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政治任务,发挥国家安全机关垂管优势,坚持一竿子插到底,创新“三同工作法”,同频抓进度、同堂受教育、同步促落实,推动国家安全机关党纪学习教育有序推进,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国安铁军。

    研究提出4个方面12项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制定印发《司法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司法部党组把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作为今年党建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统筹谋划部署、突出工作重点、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中央政法各单位深化思想认识、抓住学习重点、压紧压实责任,高质量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不懈努力。

    以学知纪

    细化目标任务丰富学习形式

    “逐字逐句通读《条例》,除了深入理解党纪的重要意义外,还能发现平时工作和生活中可能发生违纪的潜在风险点,捕捉到更关键的细节。”司法部政治部一名同志说。

    学思践悟,细照笃行。

    采取个人自学、专家授课、案例教学、影视研学、分组研讨相结合方式,集中两个半月时间共举办11期专题读书班,是司法部组织全员培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关键一环。

    书读百遍,其义自见。

    各地各部门细化任务目标,丰富学习形式,推动党纪学习教育不断走深走实,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纳入必修课,原原本本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党委把学习《条例》纳入全区公安机关各级各类培训必修课,全体党员民警采取原原本本、逐章逐条的方式学习,同时跟进学习解读文章、学懂弄通新精神、熟练掌握新要求,确保遵规守纪刻印在心;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必修课、常修课,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联动联学,强化效果。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完善并落实党组领学、党委督学、支部齐学、党员自学“四级联动”学习模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安全机关通过领导带头学、基层党支部跟进学、党员干警对照深入学、纪律党课推动学、聚焦问题整改持续学,“五学联动”推动《条例》学习全员覆盖、入脑入心。

    加强解读培训,推动学深悟透。

    山东省司法厅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将党的“六项纪律”作为重点,在通读《条例》全文基础上,提出“守政治纪律、尚忠诚之风,守组织纪律、尚担当之风,守廉洁纪律、尚清廉之风,守群众纪律、尚为民之风,守工作纪律、尚实干之风,守生活纪律、尚简朴之风”6个学习主题,确保规定动作做全做实做到位;黑龙江、福建、江西、陕西、甘肃、新疆等地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安全机关强化解读培训,引导广大党员干警掌握好《条例》实质要义和具体要求,切实做到深学细悟、明规知纪。

    专家教授专题辅导、青年党员分享感悟、警示教育震撼人心、进一步激发担当作为热情……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重庆市委政法委创新多种学习宣传贯彻形式,以学习到位、领悟到位推动贯彻到位、落实到位,不折不扣推动党纪学习教育一贯到底,全面覆盖。

    北京市司法局党委把学习《条例》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金钥匙”,结合首都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特点、主责主业,制定学习“任务书”,通过集中学习、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交流研讨等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强化忠诚意识、党性意识、首善意识。

    全国政法机关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紧扣目标要求,紧盯学习重点,多措并举、多点发力,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学出绝对忠诚、学出坚定信仰、学出使命担当、学出严明纪律、学出优良作风,将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向纵深。

    以案明纪

    涵养敬畏之心锻造过硬队伍

    “我们要时刻紧绷廉洁自律之弦,带头遵纪守法,真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今年5月,山东省委政法委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到齐鲁银行廉洁文化展馆开展警示教育暨家风家教活动,在沉浸式参观学习中树牢以清廉家风涵养清朗党风政风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用“案中人”点醒“梦中人”。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各地政法机关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把典型案例作为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的“活教材”,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对照检视、自省自律,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浙江、江苏、福建等地法院系统梳理汇编了全省法院干警违法违纪案例,组织观看辖区法院干警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直播和警示教育片;开展案件质量大评查,整治审判管理不到位、裁判文书瑕疵、办案不规范等问题,提升司法质效和公信力。

    河南、陕西、四川等地检察机关通过建立警示教育基地、开辟廉政文化园地、选树勤廉典型、摄制廉政微电影等多种形式,传承英模文化、唱响廉洁强音、树立廉洁新风。

    天津市国家安全机关某党支部创新活动形式,设立“轮值主讲人”制度,讲解修订重点、剖析典型案例,用好“十大反面典型案例”等教材,每人主讲一个案例,结合工作交流体会,研讨防范之道、治本之策。

    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在学以致用中见真章。

    为持续深化公安机关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福建省宁德市公安局开展“树清廉家风、创廉洁家庭”倡议活动,印发温馨提示书、组织警属进警营、召开座谈会,联合家属加强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引导党员干部民警家属增强助廉意识和行动自觉,以家风带动党风政风警风持续向好。

    以人为要、抓常抓长。安徽省铜陵市委政法委把典型案例剖析与堵塞制度漏洞、强化行业监管等工作有机结合,全面梳理委机关廉政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制定防控措施,举一反三堵塞漏洞,进一步增强严格执行铁规禁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领导干部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坚持以案为鉴,深刻检视自省,自觉把党的‘六项纪律’作为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坚持以纪促廉,增强自觉主动,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铜陵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昌红梅表示。

    明纪守纪也不是畏纪不前,而是要以纪为界、循纪而行、知纪而进。

    通过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司法部广大党员干部经受了全面深刻的纪律教育、政治体检、思想淬炼和精神洗礼,进一步增强了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为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切实履行中央依法治国办职责,紧扣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需求加强法律法规供给,提升立法统筹协调能力,牵头起草多部重要法律法规,积极运用“小快灵”“小切口”立法,提高立法质效;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贯通做实法治督察、执法协调监督、行政复议等职能;加快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深化法治领域交流合作,强化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服务我国企业“走出去”,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法治保障。

    以践守纪

    注重成果转化弘扬实干精神

    淬火砺剑,百炼成钢。

    锻造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过硬政法铁军,是推动政法工作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如何坚持把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政法工作实际成效?多位政法机关领导干部立足自身岗位谈落实。

    增强政治定力,筑牢干事创业的“压舱石”——

    河北省保定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文淇表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把《条例》学习贯彻持续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努力在统筹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走在前列,高标准打造全省一流行政复议中心,加快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推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全力打造优质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增强纪律定力,守住言行规范的“警戒线”——

    福建省宁德市公安局把党纪学习教育同完成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以严实的作风,盯任务、盯进度、盯成效,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推动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惠民生等各项措施走深走实、落地见效,引领提升新质公安战斗力。

    “宁德市公安局将党纪学习教育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紧密结合起来,深化检视整改,提升整体工作效能,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推动宁德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宁德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吴卫云说。

    强化文化涵养,学好精神传承的“必修课”——

    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党员干部赴中共鄂豫边区委员会旧址等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实地参观学习,聆听革命先烈们浴血奋战的英勇事迹,树牢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坚定信念。

    “我们将立足红色教育基地,完善常态化管理监督机制,健全风腐同查同治工作机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确保队伍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荆门中院院长何震说。

    推进建章立制,夯实拒腐防变的“防火墙”——

    广东省肇庆市委政法委切实深入学纪、带头守纪、严格执纪,加强“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提升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

    “我们坚持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常态化开展市、县(区)、镇(街)三级政法干警同堂培训同步学习,开展机关党支部与挂点社区党课共讲,政法系统旁听庭审等学习机制,积极培育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肇庆政法铁军。”肇庆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林俊洁表示。

    警钟长鸣于耳,廉洁常驻于心。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广大政法干警接受了全方位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和实践锻炼,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能力素质进一步增强、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收官”不“收劲”,永葆“进行时”。

    全国政法机关将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紧密结合,以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常抓不懈,以滚石上山、踏石留印的勇气抓出成效,确保政法队伍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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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审议通过《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草案)》 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修订草案)》等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研究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部署落实大食物观相关工作

    审议通过《加快完善海河流域防洪体系实施方案》和《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草案)》

    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修订草案)》


    国务院总理李强8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部署落实大食物观相关工作,审议通过《加快完善海河流域防洪体系实施方案》和《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修订草案)》。

    会议指出,保险业在保障和改善民生、防灾减损、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要夯实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制度基础,牢固树立服务优先理念,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等市场机制作用,大力提升保险业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要紧盯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强监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健全风险防范制度体系。要培育壮大保险资金等耐心资本,打通制度障碍,完善考核评估机制,为资本市场和科技创新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

    会议指出,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举措。要夯实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基础,牢牢守住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拓展食物直接和间接来源,提升食物质量安全水平。要因地制宜开发,做到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宜牧则牧、宜渔则渔、宜林则林,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要加强现代农业科技创新,着力突破品种、技术、设施装备等瓶颈制约,延长产业链条,提高食物开发附加值。

    会议指出,海河流域地理位置重要,人口密集,加快完善防洪体系意义重大。要坚持系统观念,准确把握流域河系特点及洪水特征,把优化重要保护对象防洪布局和加强防洪工程建设结合起来,切实提升整体防洪能力。要加快重点工程建设,统筹用好预算内投资、国债资金等,严格把关确保工程质量。

    会议指出,要对网络数据实行分类分级保护,明确各类主体责任,落实网络数据安全保障措施。要厘清安全边界,保障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为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营造良好环境。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修订草案)》,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会议指出,要以此次修法为契机,促进我国航运和贸易更好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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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威访谈|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设——访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胡卫列

    新华社北京8月29日电 题: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设——访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胡卫列

    新华社记者齐琪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作出重要部署,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改革任务。

    新时代司法行政领域改革取得哪些成效?如何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运行?新华社记者采访了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胡卫列。

    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问:新时代司法行政领域取得了哪些改革成就?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一个统抓、五大职能”,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一是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根据党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和要求,统筹考虑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与司法部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对内设机构和职能进行整体性重构,实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环节职责一体、全面贯通。

    二是着力提升立法工作质效。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统筹谋划行政立法工作,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积极探索“小快灵”立法。2023年司法部共审查完成51件立法项目,其中国务院审议(审批)通过34件,同比分别增长96.2%和386%。

    三是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动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政府依法决策制度机制。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加快推进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积极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落地见效,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持续显现。

    四是大力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持续推进公证体制机制改革,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持续完善律师执业管理制度,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

    五是着力强化刑罚执行工作。持续深化监狱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制度。完善社区矫正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省市县乡四级社区矫正委员会依法普遍设立。建立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实现从转型到定型的重大跨越。

    六是加快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涉外法律法规的研究起草、审查修改工作。强化律师、公证、仲裁、商事调解等方面的涉外法律工作,更好服务我国公民和企业“走出去”。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问:进一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面临怎样的新形势、新任务?

    答:近年来,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协调推进行政执法改革,精简执法事项、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职能和事权配置更优化,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更完善,监督保障更有力,法治保障改革的作用发挥更充分。随着改革进入关键时期,一些深层次的矛盾问题不断出现,行政执法事项过多过滥问题尚未从根本上解决,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还面临执法协同不够、执法脱节现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尚未充分发挥作用。《决定》为做好新时代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明确了方向。下一步,司法部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工作。积极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立法工作,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制定程序和法律责任等内容,着力解决乱发文、出台“奇葩”文件等问题。

    二是加强对行政执法改革的法治协调。完善行政执法事项划转和下放法制审核机制,强化对行政执法权力事项调整配置的审核把关。建立行政执法事项常态化清理机制,对极少发生且没有实施必要的交叉重复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清理。

    三是推动地方改革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改革的法治协调和指挥管理,切实解决执法真空、管理漏洞和推诿扯皮等问题。

    四是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大力推进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的贯彻落实,督促指导各地尽快建成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比较完善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健全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理顺监督工作机制,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提高执法监督能力。

    五是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六是加强对法治领域改革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察,督促各地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推动行政执法标准跨区域衔接

    问:针对推动行政执法标准跨区域衔接等改革任务,有哪些部署安排?

    答:《决定》提出“完善行政处罚等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动行政执法标准跨区域衔接”,这是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客观需要。

    实践中,由于区域内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不均衡,在行政执法标准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客观上影响了法制的统一性,不利于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为保证国家重大战略的顺利实施,需要进一步加强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增强执法标准的稳定性、可预期性。

    下一步,司法部将立足职责,持续推进区域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一体化建设,健全区域政策制定协同机制。继续加强对长三角、京津冀等区域合法性审核机制一体化建设的组织、统筹、协调、指导力度,推进形成科学高效、保障有力、协同运行的一体化审核机制。同时加快制定规范本区域内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为的行政裁量权基准,特别是要指导有关行政机关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防止过罚不当、重责轻罚、小过重罚。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

    问:如何进一步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运行?

    答:《决定》提出的“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是规范执法司法权力运行,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重要举措。司法行政部门将围绕法治督察、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和刑罚执行等工作职责重点推进。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政府督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检察监督等的协作机制,形成整体的监督合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纠错功能,加大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督办力度。持续推进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

    二是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修订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高标准建立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提升监督行政执法的质效。加大对违法及不当行政行为的监督,深化“以案促改”工作,倒逼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依法行政。

    三是加强和改进法治督察工作。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开展重点督察。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切实提升督察针对性、实效性、权威性。

    四是强化公共法律服务机制。持续推进驻看守所等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资源依法跨区域流动机制,加强法律援助志愿服务。

    五是完善刑罚执行监督制度机制。通过完善内部办案制约机制、严格办案程序、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深化狱务公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者有关方面代表作为监督员进行办案监督等方式,实现监狱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全过程各环节在有效的内部制约、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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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部启动“青年律师西部锻炼计划”

    8月21日,“青年律师西部锻炼计划”启动仪式在宁夏银川举行。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振江出席启动仪式,为青年律师授旗并讲话。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天舒出席启动仪式并致辞。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创新青年律师政治引领方式,司法部会同全国律协启动“青年律师西部锻炼计划”,将用三年时间从东中部地区选拔优秀青年律师到西部地区公共法律服务机构锻炼,首批选派近300名青年律师。

    开展青年律师西部锻炼,是引导广大青年律师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服务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的务实举措,对于培养爱党爱国、心怀人民、堪当重任的青年律师队伍,更好满足西部地区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具有重要意义。司法部号召参加西部锻炼的青年律师心怀“国之大者”,厚植家国情怀,自觉服务基层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以投身西部法治建设的实际行动践行“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的青春强音。同时,要求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青年律师的扶持保障、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关心关爱,为青年律师西部锻炼创造良好环境。

    启动仪式上,派出地、接收地和青年律师代表作了交流发言。司法部相关厅局、全国律协负责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厅(局)、律师协会负责同志和首批参加西部锻炼的青年律师参加启动仪式。启动仪式后,司法部将对青年律师组织行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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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

      (2024年8月1日)

      市场准入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之一,是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的关键。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构建开放透明、规范有序、平等竞争、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由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设定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章依法设定的临时性市场准入管理措施,全部列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各类按要求编制的全国层面准入类清单目录和产业政策、投资政策、环境政策、国土空间规划等涉及市场准入的,全部纳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各类经营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的领域。严禁在清单之外违规设立准入许可、违规增设准入条件、自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或者在实施特许经营、指定经营、检测认证等过程中违规设置准入障碍。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清单事项内容、主管部门等向社会全面公开。

      二、科学确定市场准入规则。实施宽进严管,放开充分竞争领域准入,大幅减少对经营主体的准入限制。对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重大公共利益的领域,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依法实施准入管理。对经营自然垄断环节业务企业开展垄断性业务和竞争性业务的范围进行监管,防止有关企业利用垄断优势向上下游竞争性环节延伸或排除、限制上下游竞争性环节的市场竞争。加强金融行业准入监管。前瞻性部署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体系,更好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三、合理设定市场禁入和许可准入事项。需要实施市场准入管理的领域,确有必要的可依法制定市场禁入的措施,或者采取行政审批和限制经营主体资质、股权比例、经营范围、经营业态、商业模式等许可准入管理办法。对市场禁入事项,政府依法不予审批、核准,不予办理有关手续,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进入行为。对许可准入事项,地方各级政府要公开法律法规依据、技术标准、许可要求、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制定市场准入服务规程,由经营主体按照规定的条件和方式合规进入。对未实施市场禁入或许可准入但按照备案管理的事项,不得以备案名义变相设立许可。

      四、明确市场准入管理措施调整程序。市场准入管理措施新增或调整前,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自行开展必要性、安全性、有效性评估,评估通过后,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制定或修订法律法规规章等。可能造成经济运行突发重大风险的,经报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后,可采取临时性市场准入管理措施。

      五、加强内外资准入政策协同联动。加强内外资准入政策调整协同,在不减损现有经营主体准入机会的前提下,坚持国民待遇原则。对外资放开准入限制的,对内资同步放开;在不违反国际协定和承诺的前提下,对内资设定准入门槛的,对外资同步适用。鼓励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由贸易试验区等有条件地方探索更加安全、便利、高效的内外资准入协同模式。

      六、有序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对不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可以依靠市场充分竞争提升供给质量的服务业行业领域逐步取消准入限制。对涉及重要民生领域的教育、卫生、体育等行业,稳妥放宽准入限制,优化养老、托育、助残等行业准入标准。清理不合理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准入限制,破除跨地区经营行政壁垒,放宽服务业经营主体从事经营活动的资质、股权比例、注册资金、从业人员、营业场所、经营范围等要求,不得在环保、卫生、安保、质检、消防等领域违规设置准入障碍。推动市场准入相关中介服务事项网上公开办理。

      七、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聚焦深海、航天、航空、生命健康、新型能源、人工智能、自主可信计算、信息安全、智慧轨道交通、现代种业等新业态新领域,按照标准引领、场景开放、市场推动、产业聚集、体系升级的原则和路径,分领域制定优化市场环境实施方案,推动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提高准入效率。用好先进技术应用推进中心和各类科技成果转化等创新平台,畅通产业体系、创新资源、资本要素、应用场景、制度政策等,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实施前沿技术领域创新成果应用转化市场准入环境建设行动,率先推动海陆空全空间智能无人体系应用和标准建设,加快构建绿色能源等领域准入政策体系,积极扩大数字产品市场准入。选取电子信息、计算科学、深海、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量子科技、现代种业等领域,推动重点企业、研究机构等创新单元和有关地方建立相关领域全球前沿科学研究协同模式,积极参与国际市场准入规则和标准制定,推动重点领域创新成果便捷高效应用。

      八、加大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力度。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重点领域和重大生产力布局,以法规政策、技术标准、检测认证、数据体系为抓手,更好促进新技术新产品应用,选择重点地区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分批制定和推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抓好已部署的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落地实施,做好政策评估。实施效果好的地区,可推出新一批特别措施;具备复制推广条件的特别措施,可在更大范围推广应用。

      九、抓好市场准入制度落实。全面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优化指标体系,注重发挥第三方机构作用,确保评估过程公开透明,评估结果客观合理,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加强评估结果应用。对地方违背市场准入制度情况进行排查,发现一起,整改一起,有关情况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全国城市信用监测范围并向社会通报。建立与市场准入相适应的监管模式,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推动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觉、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格局。

      十、强化组织实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实施、跟踪评估、总结反馈。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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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权威访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访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振江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把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内容,强调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并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为了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人民日报记者采访了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振江。

      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记者:如何深刻认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如何深刻理解把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的部署要求?

      王振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闭幕后,司法部党组把学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党员干部大会,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法治领域改革任务贯彻落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形成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二是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制度和工作机制,将中央依法治国办设在司法部。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三是召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系统部署,制定实施全面依法治国“一规划两纲要”、《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等重要文件,确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四是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入推进。五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人权法治保障,加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六是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提高涉外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水平,健全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机制,有力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在此基础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全面依法治国上作出一系列重大理论创新,部署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进一步丰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拓展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广度和深度。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明确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深刻阐明了法治在中国式现代化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促进了法治化与现代化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的融合贯通。

      二是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纳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使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与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更加衔接协同,为进一步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明确了目标方向。

      三是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定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六个坚持”的重大原则之一,强调要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进一步彰显了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的鲜明导向,更好发挥改革和法治双轮驱动的重要作用。

      四是将法治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国家安全、国防和军队、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制度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加快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是围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专章部署,聚焦破除制约影响全面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障碍,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涉外法治等各环节改革,不断把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推向更高水平。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记者:如何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部署要求?

      王振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司法部承担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职责,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全会决策部署,下一步将重点推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按照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围绕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加快推进法规规章备案条例、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政策发布条例、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条例等立法项目,持续推动政府行为的规范化、法治化。完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

      二是加强政府立法审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加强政府立法审查”。作为国务院法制工作部门,司法部将进一步完善政府立法审查制度机制,创新政府立法审查方式方法,增强政府立法审查权威性,全面提升政府立法审查质效,加快推进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三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完善行政处罚等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快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到今年年底基本建成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比较完善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推动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推进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

      四是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完善行政裁决制度。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加快推进修订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加大行政复议个案监督力度,更好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健全行政裁决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裁决程序,推进有关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行政裁决职责。

      加快建设法治社会

      记者:如何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的部署要求?

      王振江: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这次全会围绕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作出的决策部署,基本都是需要司法部牵头推进落实的,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高度重视。下一步,司法部将重点推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以落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为抓手,加强欠发达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大力推广远程网络等法律服务模式,促进城市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农村辐射。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和国家司法救助制度,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众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

      二是深化律师制度、公证体制、仲裁制度、调解制度、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律师法、仲裁法、公证法、司法鉴定法等法律制修订工作,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制度体系。完善律师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对律师队伍的政治引领,引导广大律师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公证执业监管机制。加强和规范仲裁机构登记管理,推进仲裁机构内部治理结构改革,聚力打造高水平仲裁机构。完善调解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司法鉴定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完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创新普法方法手段,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运用好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总结我国法治体系建设和法治实践的经验,阐发我国优秀传统法治文化,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提升我国法治体系和法治理论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

      四是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完善法学教育管理体制,加强中央依法治国办对法学教育工作的宏观指导,加强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对高等学校法学教育工作的指导。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大对法学院校支持力度,积极提供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做好法律职业和法学教育之间的有机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