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司法鉴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公安机关2023年度所属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公告如下。
以下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所属鉴定机构、鉴定人名录.docx
2.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所属鉴定机构、鉴定人名录.xls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