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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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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联系。电话:0471-530141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全区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依法依规细化公开内容,规范运作,强化监督,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司法厅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2024年,通过司法厅网站发布信息1249条、微信公众号“内蒙古掌上12348”发布信息4574条,全年办理行政许可5165件,全部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全年共办理人大建议19件(公开17件,不予公开2件)、政协提案34件(公开29件,不予公开5件),全部按期办结。深化公众参与,在制定重大政策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33件次,并及时公开意见反馈结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司法厅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及时查收群众、企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流程和时限要求进行办理。2024年共受理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督促各处室(局)、单位按时限要求公开发布主动公开文件。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对政务动态、公示公告等不需要长期保留的信息,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进行清理,严防数据汇聚引发失泄密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优化厅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新开设“党纪学习教育”“诚信建设工程”等专题栏目,调整“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的“双公示”子栏目。在 微信公众号“内蒙古掌上12348”开设 “行政执法监督”“关注诚信”等专栏,丰富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增强便民性、互动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依据《内蒙古司法厅网站管理办法》要求,落实内容审查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等工作规程与职责分工。进一步优化主动公开机制,细致梳理确定法定公开事项,建立并公布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切实做到了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其他事项审慎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司法厅规范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效,但仍存在网站栏目更新还不够及时,办理信息公开时政策储备还不够充足等问题。下一步,加强日常管理,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法规方面的学习培训,压紧压实责任,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法治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司法厅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