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赤峰市委、政府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一、“高”定位强化统筹,促进法治政府标准化。坚持高站位部署。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18次,制发《赤峰市关于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坚持高标准履职。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市委八届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在全区率先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市县两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累计276人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述职述法。坚持高质量推进。创新开展依法行政“法治体检”工作,量身定制体检项目。
二、“优”服务简政放权,促进营商环境法治化。提升政务效能。创新推出34个“高效办成一件事”集成服务清单,共办理5960件。印发《政务服务容缺事项承诺办理实施方案》,包括68个涉企事项。创新服务方式。梳理并保留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6077项,取消下放212项。推行“市域通办”“全区通办”和“跨省通办”事项1762个,累计办理2.4万余件。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审查增量文件18件件。开展“千名律师助万企”等活动,指导企业依法经营222次、开展普法讲座86场。
三、“严”要求科学决策,促进依法行政制度化。有序推进政府立法。科学编制2024年立法计划,审查修订《赤峰市长城保护条例(草案)》,开展《赤峰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等两部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出台《赤峰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引》等3项指引,规范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和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核工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开展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编制工作,将4项决策纳入目录管理。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党政机关实现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全覆盖。
四、“细”管理加强监督,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坚持柔性执法。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动态调整柔性执法清单,形成558个“两轻两免”事项。强化督察联动。启动“府检联动”监督工作机制,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形成制度成果9个。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全市配备执法监督工作人员369人,在市本级和旗县区15个重点执法领域26个执法部门开展全方位全流程“伴随式”执法监督,上门指导28次、现场监督31次。
五、“深”推进法治为民,促进矛盾化解专业化。开展“高质量调解年”专项行动,协同推进“两所三融”共防共建共治机制。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全市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419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听证率100%。
赤峰市司法局供稿
厅法治调研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