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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检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内蒙古检察工作


    9月12日,应最高人民检察院邀请,来自上海、福建、江西、广东、广西、青海、内蒙古七省(市自治区)的31位全国人大代表走进内蒙古,以“检察能动履职 助力生态环境建设”为主题开启为期5天的视察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及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参加视察。

    在12日上午召开的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内蒙古检察工作见面汇报会上,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永君致辞。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厅长张相军讲话,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庆杰汇报内蒙古检察机关助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情况。汇报会由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国华主持。


    张相军首先对参加视察活动的全国人大代表表示欢迎和感谢,并介绍了这次视察活动的背景、主题和安排。他表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内蒙古的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先后三次考察内蒙古,五次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在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中,第一项就是把内蒙古建设成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近年来,内蒙古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服务保障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助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保护和系统治理,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贡献检察力量。


    李永君在致辞中表示,内蒙古地处祖国北疆,横跨“三北”、内连八省、外接俄蒙。内蒙古生态环境有“四大”特点:大森林、大草原、大农牧、大沙漠。在我国整个生态环境保护大局中,地位非常重要,责任非常重大,任务非常艰巨。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也是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扎实推进“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开展山林、河湖、草原“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在加强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方面已经显现出较好的效应。行政检察作为“四大检察”之一,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依托“三大协作统一行动”,进一步加强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密切检察机关与森林草原执法协作配合,部署开展了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和“保护草原林地”行政检察专项活动,助推自然资源和林草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李永君强调,最高检组织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内蒙古检察工作,既是检察机关支持代表依法履职、主动接受代表监督的重要体现,也是对内蒙古检察工作的一次现实检验。全区检察机关将全面吸纳落实好代表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持续提振精神、提升业绩、提高能力,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努力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和更加优异的工作业绩,回馈代表的期望、人民的期待。


    见面会前,代表们视察了自治区检察院数字检察指挥中心、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功能区建设。随后几天,代表们将深入呼和浩特、鄂尔多斯等地实地了解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生态环境建设情况,并面对面对检察工作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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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生态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河北省承德市、辽宁省朝阳市检察机关在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召开公益诉讼检察联席会议暨主题交流会,共同签署《关于强化新形势下生态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

    该意见包括明确目标任务、突出监督重点、建立协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四个方面,为推进三市生态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全面深入开展,完善统筹谋划、共担使命、协调共进、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新格局,助推三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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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抓实执法培训建强执法队伍 2023年自治区本级第三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班开班


    9月7日,自治区司法厅组织的自治区本级第三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班在法治培训中心开班。

    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主要负责人、自治区法治培训中心负责人参加开班仪式,自治区本级16个行政执法部门共计162人参加培训班学习。

    会议对强化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出三方面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定理想信念。要准确把握行政执法工作属性,加深理解,筑牢爱岗敬业、勤奋工作的思想基础。要准确把握行政执法工作形势,发扬孺子牛精神、拓荒牛精神、老黄牛精神,以不怕苦、能吃苦的牛劲牛力,担当实干,奋力拼搏。要注重实践锻炼,坚持知行合一,依靠学习坚定信念、提升本领,铸就绝对忠诚、绝对纯粹、绝对可靠的信仰。

    要增强担当品质,提高斗争本领。要自觉把个人的追求融入党和人民的事业,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人民公仆,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要把组织赋予的任务作为激发潜能的平台、展现自己的舞台,积极争取和参与到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之中,敢于接受各种急事、难事和复杂事的挑战。要以“踏平坎坷成大道,斗罢艰险又出发”的意志,努力突破自己、塑造自己、提升自己,在层层历练中积累经验,成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人才。

    要坚持学习习惯,提升能力素质。要做到勤动脑,勤于思考,勤学苦练,俯下身子,放下架子,不懂就问,不耻下问,向身边的领导同事学,向群众学。要勤动手,多写多练多干,特别注意提高自己的公文写作能力,在实践中锻炼自己。要勤动腿,多深入基层、多了解被执法人员的心理,深刻了解一线状况,提升服务意识,提升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本次培训班共3天,邀请了行政执法领域的专家、教授,重点围绕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许可、推进行政处罚规范化、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规范与示例等内容进行深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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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征集2024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公告


        为广泛听取民意、集中民智、凝聚共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现公开征集2024年拟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制定、修改、废止建议项目和2024年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制定、修改、废止建议项目,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紧跟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呼声期盼,紧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的立法需求实际。

    三、相关要求

    征集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

    提出的立法建议,应当明确立法项目的名称、依据和有关立法必要性、可行性,拟解决主要问题,有建议项目草案初稿、相关调研报告或者法规、规章草案文本的请一并提供。自治区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立法建议,公民可以采用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并注明建议人姓名、联系方式。

    自治区司法厅将按照法定程序,对立法建议项目进行充分的研究、论证,并对建议项目采纳情况及时向社会反馈。

    联系人:熊宇峰

    联系电话:0471-5301382(兼传真)

    电子邮箱:nmgsftlfyc@163.com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南路15号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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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司法厅、农牧厅联合推进“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创建和“法律明白人”“农村牧区学法用法...

    为进一步推动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融合,深化法治乡村建设,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自治区司法厅、农牧厅近期出台相关举措,联合推进“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创建和“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
    一是做好共建共享,加大培养和创建力度。各级司法行政、农牧部门进一步加强“法律明白人”与“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联合培养,尽量确定为同一户同一人,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共同做好管理监督和表彰奖励。将农牧民学法用法内容纳入乡村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高素质农牧民培育项目”、“耕耘者”乡村振兴人才培训项目、“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育等项目的课程内容。组织明白人、示范户积极参与宪法宣传周、中国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普法活动。到2027年,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至少有5名“法律明白人”。到2025年,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户“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持续扩大“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创建覆盖面,到2027年,“内蒙古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总数达到800个左右。
    二是突出目标导向,进一步加强法治实践。积极为“法律明白人”与“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搭建实践平台,引导推动支持其深度参与普法宣传、农牧业农村牧区政策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创建等活动,使其成为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为契机,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加强农牧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不断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
    三是深入挖掘先进,择优推荐案例和故事。深入挖掘宣传先进典型,推广“法律明白人”与“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联合培养有益探索和“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创建的成功做法,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促进作用。评选推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典型案例、“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典型案例、优秀“法律明白人”故事,自治区司法厅、农牧厅将汇编印发并择优向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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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司法厅、民政厅联合开展2023年度 “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复核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深化法治乡村建设,进一步强化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自治区司法厅、民政厅近期联合开展2023年度“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复核。复核对象为我区101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及316个“内蒙古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
    此次复核主要依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及所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贯彻〈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重大举措落实方案》及所附《“内蒙古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和《“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经“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自查,旗县(市、区)、盟市司法局、民政局逐级审查,自治区司法厅、民政厅将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布“内蒙古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复核结果,并向司法部报送“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报告和建议保留、撤销、注销名单。通过复核工作,该保留的保留,择优进行推广宣传,发挥其典型示范作用;该撤销的及时撤销,该注销的及时注销,确保各地区各层级“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创建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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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废止旧版《行政执法证》的公告


    一、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实施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20〕78号)以及相关工作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证号:05XXXXXXXXX)换发工作已全面完成。自2023年7月1日起,旧版《行政执法证》(证号:15XXXXXXXXXX)废止。

    二、凡未持有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其行为一律无效,公众有权拒绝。

    三、新版行政执法证件样式: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式样

    旧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式样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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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法用“典”正当时内蒙古全区开启全民学习民法典之旅


    今年的5月2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三周年纪念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全国“八五”普法规划关于“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工作的部署要求.内蒙古全区多措并举,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法典宣传活动,开启全民学习民法典之旅。

    5月19日,由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司法厅、教育厅、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同举办的“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台什路社区拉开帷幕。活动主办方向社区赠送300本民法典,充分发挥文化浸润作用,特别设置书法展览区,邀请自治区书法家们将民法典法条和金句融入作品创作中,实现艺术展示和普法宣传的完美融合,与会群众在欣赏书法艺术的同时,得到法治熏陶。此外,活动重点关注老年人及青少年群体普法工作,专设中老年人、未成年人普法讲堂,由司法厅聘请专业律师开展分层分众普法讲座,以案释法讲述贴近群体日常生活的法条、法理,并提供现场法律咨询服务,营造浓厚学法用法氛围。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线上直播普法讲堂活动。直播普法讲堂围绕民法典中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和社会广泛关注的法律问题,邀请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专业律师进行直播讲解,内容围绕领导干部学习培训、财产权利、人身权益、侵权责任、农牧民相关的日常法律问题进行解读,结合时下热点话题,为广大干部群众实际工作、生活中急难愁盼问题进行答疑解惑,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直播期间,内蒙古全区各单位积极组织收看,广泛转发,全区共有200多万人来到“云课堂”,在线学习民法典。

    为发挥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宣传教育作用,营造全旗浓厚法治氛围。近日,达拉特旗司法局积极创新普法载体,打造了全新普法媒介——“法治公交专线”,让法治文化融入城市公共空间,因地制宜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文化阵地。此次打造的“法治公交专线”选取了运营里程长、受众覆盖面广的5路公交线路,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四个主题法治公交。“法治公交”车身及内饰随处可见法治元素,法治元素辐射沿途站牌、公园和小区,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法治好声音、传递向上正能量,让法治宣传“动”起来,让法治元素“活”起来,实现法治宣传教育“零距离”。

    5月26日下午,鄂尔多斯市司法局、东胜区司法局联合鄂尔多斯普法联盟市区两级二十余家单位共同开展了“法治暖城奇妙游 2023 年鄂尔多斯民法典宣传集市”活动。此次宣传活动以“法治暖城奇妙游”的形式联动整场宣传。群众在活动入口处领取卡片,学习法律知识点,在各个宣传摊位通过回答有关民法典、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的问题获得贴纸,换取宣传品。通过这样的方式,不仅带动了群众参与活动的热情,同时以寓教于乐的方式提高群众对于学习宣传民法典、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建的知晓率、参与率。

    近日,内蒙古党校呼伦贝尔学区2022级法律研究生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班会。班会围绕民法典的时代意义进行了讨论,班会强调,我国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是民事权利保护的宣言书,是新中国民事立法的集大成者。它的颁布在我国法治建设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必将对我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带来更积极、更全面、更规范的影响,也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人民群众美好幸福生活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学员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基础性定位,保障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等内容进行了分析,并展开讨论,班主任对本次班会进行了简要总结,再次强调民法典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傍晚的乌海市海南区运动公园人声鼎沸、热闹非凡,烟火气十足的烧烤啤酒夜市吸引着群众前来开怀消费。这里还有一个特别的摊位,可以“消费”烦恼和疑惑,得到踏实和知识,它就是海南区司法局的普法“大排档”。活动中,在普法“大排档”的摊位上,有普法宣传册、宣传品,律师坐镇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工作人员还精心为群众准备了两大“菜单”,分别为咨询“菜单”、送法“菜单”。咨询“菜单”包含“糖醋”婚姻家庭、“麻辣”邻里等;送法“菜单”包含劳动“后顾无忧”、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守好你的“钱袋子”、民法典与少年的你……一道道“法治味”浓郁的“功夫菜”吸引着众多群众驻足“品尝”,深切地感受到了法治的力量就在身边。普法小分队化身“大排档”老板热情招呼“客人”,派发普法宣传单页并开展有奖知识竞答。一位刚刚咨询完法律问题的群众说:“没想到逛个夜市也能学习到法律知识,还可以领取小礼品,现在的宣传方式真是越来越接地气了!”

    5月19日,通辽市组织举办法治乌兰牧骑惠民演出,并提前向公众发出邀请函,免费邀请广大群众来到活动现场观看普法文艺活动,活动节目中包括民法典宣传、法律常识宣传,活动现场由法治乌兰牧骑队伍精心编排演出节目,为观众送上试听艺术的普法盛宴。

    内蒙古自治区将进一步发挥法治宣传优势,加强法治服务,将民法典宣传落到实处,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持续为法治内蒙古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