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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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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自治区司法厅认真落实国务院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聚焦社会公众关切,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把政务公开贯穿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

一是细化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规范。出台《司法厅门户网站管理办法》,加强信息公开与自治区司法厅门户网站运行的制度规范与管理监督,明确重大政策信息发布、栏目更新、政策解读、热点回应、互动交流的工作标准。厅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与监督检查以及网站信息发布;加强网站监测运维技术手段,对网站实行日常巡检和随时监测;各处室明确一名信息员,负责政务公开信息报送,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全年未发生失泄密事件。

二是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全面公开我厅2021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全量公开涉及政府集中采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重点领域信息。按要求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在门户网站开通“厅长信箱”“咨询解答”“建议投诉”等栏目,畅通网上信箱咨询建议渠道,扩大公众参与,听取公众意见,主动接受监督;着力加强政策的公开解读回应,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各类媒体平台发布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据统计,截止2021年底,我厅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3151篇,浏览量1047889人次;“内蒙古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8000条。

三是认真处理依申请公开。2021年我厅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服务意识,规范公开渠道。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充实公开内容,提高行政工作透明度。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切实满足公众需求。对于依申请公开内容相对简单清晰的,且不影响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开展简易程序处理,按期进行答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21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件,均按规定时限和规定程序答复。

四是持续推进平台建设。为进一步提升用户体验,对门户网站整体版面进行调整,增设“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等专栏。网站数据共享栏目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数据共享,优化市民查询服务。利用网络舆情监控平台,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日编发舆情简报,围绕社会重大关切事项加强舆情回应,做好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司法厅网站开设栏目109个,发布信息3647条。其中法定主动公开栏目8个,发布信息193条。专题专栏4个,发布信息69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0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0

0

0

0

0

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9

0

0

0

0

0

1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3

0

0

0

0

0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我厅全面落实《条例》和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依法依规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完善发布机制,丰富发布内容,取得了明显进步,但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政务公开要求相比,还有不足之处,仍存在一些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广泛、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人员队伍信息公开能力有待加强等方面的不足。下一步,我厅将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依法依规、积极稳妥推进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公开,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厅今年发出的信息收费通知共计1件(《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报名费缴入司法部),总金额为0;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

此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22年1月28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