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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8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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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2019年5月15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 总体情况

2019年,自治区司法厅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 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成立由厅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局)、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处室(局)和有关人员,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处室承办和其他处室(局)配合的工作机制。制定《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规定》《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对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监督保障和考核等作了规定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组织、有机构、日常工作有专人负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制定《政务网站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对司法厅政务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管理等工作作了进一步规范。全年未发生失泄密事件。

二是确保工作实效全面加强对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将政务公开工作列为盟市司法局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科学制定考核指标,逐年细化考核项目,增强考评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着力加强政策的公开解读回应,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各类媒体平台发布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第一时间进行回复、按时办结。2019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规定时限和规定程序答复。

三是创新工作方式。利用司法厅指挥中心建成了网络舆情监控平台,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日编发舆情简报,围绕社会重大关切事项加强舆情回应,做好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目前司法行政网开设专栏专题36个,其中专栏6个,定期发布重要通知通告,及时准确发布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决策信息2074条。整合司法服务资源与数据,构建权威、便捷的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时链接12348法网,提供人民调解、查找律师、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利用电子证照库和统一身份认证,综合提供在线预约、在线申报、在线咨询、在线查询等功能,实现网站统一受理、统一记录、统一反馈。搭建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设立留言评论、征集调查、咨询投诉等栏目,健全网民意见建议的审看、处理和反馈等机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认真分析研判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有参考价值的政策建议及时转送业务部门研究办理,并第一时间给予群众答复意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6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63

183/0

274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95

0/24

5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

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24,050,0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年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还需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需要加强;公开方式还需创新。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推进工作。一是全面贯彻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务公开意识,不断提升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努力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配齐配强政务公开队伍。三是着力加强网站建设和管理,努力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

六、其他报告事项。无。

此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20年1月18日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