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2018年,自治区司法厅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成立由厅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局)、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现设在信息监控指挥中心),具体承担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顺利推进,把任务分解到各处室(局)和有关人员,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处室承办和其他处室(局)配合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规定》、《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政务网站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规定》对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和监督保障等作了规定。《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厅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具体职责;建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建立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立卷归档等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要求和职责。《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明确对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监督考核的原则、内容、程序和方式,建立了社会评议、监督检查、举报调查、责任追究等制度。《政务网站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对司法厅政务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管理等工作作了进一步规范。全年未发生失泄密事件。二是强化工作实效。组织厅机关各处室(局)及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明确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增强机关领导干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履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职责,全面加强对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将政务公开工作列为盟市司法局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科学制定考核指标,逐年细化考核项目,增强考评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三是落实“互联网+行动”计划,立足服务机关、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政务服务能力,以信息为基础,以监控为手段,建立各项工作机制,助推司法行政改革发展。建成了网络舆情监控平台。为有效应对网络舆情,建成了司法行政系统网络舆情监控平台,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天候全网监测采集国内、区内司法行政工作相关舆情,并每日编发舆情简报,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推行“互联网+司法行政”行动计划,采取“О2О”模式,建成了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及法治内蒙古网站、微博微信平台,同时司法厅及12个盟市司法局均建成了12348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将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从“单一服务”转变为“综合服务”,从“多点服务”转变为“一站式”服务,从“定时定点服务”转变为“随时随地服务”,极大地方便了群众,提高了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社会、服务群众能力,提升了司法行政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度。在门户网站设立了办事服务大厅,设立了在线办事栏目,方便群众在线申请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并建立全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机构、人员基础数据库,群众可根据需要,通过门户网站“查询专区”方便快捷的找律师、办公证、寻鉴定。
二、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方案的通知》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进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认真落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双公示”工作顺利开展。一是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双公示目录》,共梳理行政许可事项10项、行政处罚事项45项,并发布在司法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二是在司法厅门户网站首页醒目位置设置了“双公示”专栏,参照信用内蒙古网站“双公示”专栏设置了公示内容和形式。三是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公示审批流程等。四是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双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有效工作机制,确保“双公示”工作落到实处。五是向自治区社会信用管理中心申请开通“双公示”信息报送账号11个,分别分配给信息监控指挥中心及相关业务处室局信息报送人员,确保信息的多渠道及时报送。六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本部门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保证了信息公示的及时性。七是将2017年1月1日起至今产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全部、及时、持续在厅门户网站公示。八是在门户网站设置了公共服务事项专栏,公开了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指南、流程图、相关表格、证明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调查表,方便群众办理相关事项,提高司法行政部门社会服务能力。
(二)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我厅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及行政经费支出决算公开工作方案》(内政办发〔2012〕110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治区本级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及行政经费支出决算统计数公开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13〕8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治区本级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补充通知》(内政办发〔2015〕19号)要求,3月18日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及司法厅门户网站公开了2018年度司法厅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主要内容有:司法厅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及司法厅2018年部门预算表,包括2018年度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部门支出预算总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等8张表格。
(三)司法考试信息公开
今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实行全程网络化管理,适应新变化,我厅在司法厅门户网、法治内蒙古网、法治内蒙古微信公众号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公告》,司法考试报名常见问题解答及报名通道、成绩查询链接,全面公开司法考试的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方式、流程、收费标准、考试时间、科目以及相关政策、合格分数线、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办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事项。报名、考试及成绩查询期间,在门户网站设置在线咨询栏目,及时解答司法考试相关咨询。
三、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方面
着力加强政策的公开解读回应。重大领域公开“更主动些”,重大关切舆情回应“更及时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在重大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等。围绕社会重大关切事项加强舆情回应,做好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此外,突发事件舆情回应要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此外,整合政务热线电话工作,除做好政务值班工作之外,还将“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服务电话加强监督。
建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制,明确受理机构和工作流程并对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提出具体要求。2018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受理13件,按规定时限和规定程序答复13件,并对依申请公开事项及时进行了分析总结。明确加强政府信息的公开审查,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方面
通过完善信息发布、丰富服务功能、搭建交流平台、加强安全防护四举措,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服务网站实效,让人民群众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法治获得感。
一是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对发布的信息和数据进行科学分类、及时更新,目前司法行政网开设专栏专题23个,定期发布重要通知通告,及时准确发布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决策信息。从公众生产生活实际需求出发,对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进行梳理、分类、提炼、精简,重新归纳组织,并提供下载打印服务。
二是丰富网站服务功能。整合司法服务资源与数据,构建权威、便捷的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细化规范办事指南,发布服务事项目录,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信息,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确保内容准确,与线下保持一致。实时链接12348法网,提供人民调解、查找律师、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利用电子证照库和统一身份认证,综合提供在线预约、在线申报、在线咨询、在线查询等功能,实现网站统一受理、统一记录、统一反馈。
三是搭建互动交流平台。搭建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加强与用户之间的互动交流,设立留言评论、征集调查、咨询投诉等栏目,健全网民意见建议的审看、处理和反馈等机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认真分析研判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有参考价值的政策建议及时转送业务部门研究办理,并在7日内给予群众答复意见。
四是加强网站安全防护。根据网络安全法要求,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网络安全监测预警技术能力建设。按照要求定期对网站开展安全检测评估,建立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实时监测网站的运行状态,定期对网站操作系统及数据库等进行全面扫描,发现潜在安全风险及时进行处置。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提高对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系统故障等风险的应急处置能力。落实网站安全保护责任,强化安全培训,定期对网站维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技能考核,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水平。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自治区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存在被投诉、举报的情形,也未发生此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2018年,自治区司法厅信息公开工作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运用还不够广泛;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还需要加强。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推进工作。一是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努力扩大范围,拓展深度,做好信息解读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高主动公开工作水平。二是着力加强网站建设和管理,努力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三是加大新媒体平台建设和利用力度,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效果。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