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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2014年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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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

2014年,我厅政务公开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突出重点领域,拓宽公开渠道,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实施

我厅一向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构建阳光政府的重要抓手来谋划,做到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考核。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成立由厅长任组长,其他厅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现设在法制处),具体承担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为确保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顺利推进,把任务分解到各处室(局)和有关人员,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处室承办和其他处室(局)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

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实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我厅先后制定印发《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规定》、《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政务网站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制度。《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规定》对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和监督保障等作了规定。《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具体职责;建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建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制,明确受理机构和工作流程并对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提出具体要求;建立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立卷归档等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要求和职责。《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明确对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监督考核的原则、内容、程序和方式,建立了社会评议、监督检查、举报调查、责任追究等制度。《政务网站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对司法厅政务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管理等工作作了进一步规范。

)加强业务培训

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我厅及时召开会议,向各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传达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中央、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明确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除派员参加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外,我厅还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作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一项重要内容。

)强化年度考核

我厅除了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外,还认真履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职责,全面加强对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将政务公开工作列为对盟市司法局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科学制定考核指标,逐年细化考核项目,增强考评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

二、突出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

今年,我厅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主要围绕行政许可(审批)、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司法考试、法律援助、依申请公开等方面的信息,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一)行政许可信息公开情况

我厅把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流程都主动予以公开。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要求,我厅组织有关处室进行了认真研究,保留了10项行政审批项目,并编制了办事指南和流程图,经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审定后,在司法厅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布。今年,我厅审核登记律师事务所31家,核准517名律师执业,办理结果在司法厅网站予以公开。目前,经司法厅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共有61家、司法鉴定人657名。自2006年以来,每年都要编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面向全区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以及律师事务所免费发放,并在司法部网站、自治区政府网站、司法厅网站公开。对于年度考核合格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对于新核准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除在司法厅网站公开外,还在《内蒙古法制报》进行公告。

(二)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情况

5月13日,在司法厅门户网站公开了2014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司法厅2014年收支总预算为7,607.4万元;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6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公务接待费预算1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4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公开的主要内容有:(1)司法厅部门概况。(2)司法厅2014年部门预算表,包括2014年度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部门收入预算表、部门支出预算表、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3)司法厅2014年部门预算说明。10月30日,在司法厅门户网站公开了2013年部门决算2013年司法厅本年收入7717.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总额7715.59万元,本年支出共计731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7.65万元,项目支出5805.43万元。2013年本部门4个预算单位参加其他组织的出国(境)团组4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4人次,支出经费19.7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24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支出131.52万元,未购置新车。全年支出公务接待费12.56万元。

(三)司法考试信息公开情况

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实行全程网络化管理。为适应新变化,我厅在内蒙古日报、内蒙古法制报以及中国普法网、内蒙古政府网、司法厅网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全面公开司法考试的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方式、流程、收费标准、考试时间、科目以及相关政策等。在内蒙古广播电台法制直播间栏目和新闻节目中介绍司法考试报名知识、流程,并与听众互动交流,答疑解惑。考试前及考试期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短信服务平台,为广大考生提供考试科目、时间、要求、纪律以及天气预报等信息服务,并广泛宣传国家司法考试的相关政策,强化考生诚信参考意识,努力做好服务考生工作。

(四)法律援助信息公开情况

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机关面向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服务的重要窗口,做好此项工作,对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都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为此,我厅专门购置电子显示屏,多年来坚持滚动播放法律援助的条件、范围、申请程序等事项,为来访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积极开展宣传和服务工作,在内蒙古广播电台《法治直播间》(汉语)和《服务直播间》(蒙语)组织法律职业人员讲解法律援助案例并与听众互动交流,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办理依申请公开案件,年内受理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分别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了答复,均已按时办结全年未发生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也没有相关举报投诉。

三、进一步畅通政务公开渠道,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在通过传统渠道进行公开的同时,积极探索利用新兴媒体开展工作,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和内容,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一)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功能,加强电子政务平台建设

我厅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内司发〔2014〕4号),明确了信息化建设坚持统一规划。明确今后3年,将中央和自治区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装备经费不低于80%用于信息化建设。成立了信息监控指挥中心,明确了职责、细化任务,建立了任务推进时间表,有序开展工作。建立周例会制度和月报告制度,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工作措施及工作安排。目前,在司法厅机房搭建了临时数据中心,完成了全区司法行政办公(OA)系统的部署工作,厅机关工作人员80%已完成培训,14个业务系统目前已完成了需求确认工作,待司法厅搬迁至新址后全面部署,并进入测试阶段。本年度通过司法厅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606条。

(二)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渠道

充分利用报刊、档案馆、图书馆等载体发布信息,积极向自治区档案馆送交主动公开文件,其中送交2014年文件档案1987件,送交2001年以来电子文件档案593同时,积极探索利用数字电视信息广播平、台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信息发布和互动交流功能。

(三)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

我厅确定由分管宣传工作的副厅长担任新闻发言人,并且切实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流程,建立起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

    (四)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主动做好重要政策法规解读,方便公众更好地知晓和理解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措施。7月9日,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周黎明做客“中国 内蒙古”网,就“提升法律援助质量,促进司法公正,彰显社会公平正义”与广大网民朋友们进行了在线访谈,引起强烈反响。加强舆情监测,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加强与宣传部门、网络舆情监测部门的联系,及时敏锐捕捉外界对政府工作的疑虑、误解,加强研判,通过网上发布消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14年12月16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