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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4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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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运维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 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运维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SFTWX20250324001

2. 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

(元)

1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运维服务项目

1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106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5年03月24日至2025年03月31日 ,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11:30时,下午 2:30-5:00时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南路15号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231室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231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 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 有效的营业执照;

4.供应商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据(如按年度或按半年度缴纳单位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上一年度全年或上半年度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有效凭据;如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证明材料)

5.供应商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6.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注:以上所有资料须提供复印件一套(胶装成册,授权委托书和声明须为原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资料复印件的内容须与原件一致。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7日 上午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南路15号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7日 上午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南路15号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南路15号

邮政编码:010050

联系人:格日乐

联系电话:0471-5301306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25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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