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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督查督办管理系统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04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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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督查督办管理系统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督查督办管理系统

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SFTWX20230104001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

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附件材料

1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督查督办管理系统项目

1项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00,000.00(叁拾万元)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3年01月04日至2023年01月11日 ,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11:30时,下午 2:30-5:00时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B座502室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B座502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供应商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据(如按年度或按半年度缴纳单位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上一年度全年或上半年度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有效凭据;如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证明材料)

5.供应商提供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7.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注:(1)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2份。复印件需胶装成册。资格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B座五楼1号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B座五楼1号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地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南路15号

邮政编码:010050

联系人:郭晓莹

联系电话:13238446188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23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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