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智慧法治”大数据平台建设(一期)项目采购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智慧法治”
大数据平台建设(一期)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智慧法治”大数据平台建设(一期)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预算金额:300000.00元
(四)项目概况:
1. 建设“智慧法治”大数据平台一级页面。
2. 对现有法治政府智能化一体平台、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一体平台、依法治区考评平台的15个(见附件)一级页面和163个二级页面及相应的三、四级页面进行整合改造,接入“智慧法治”大数据平台一级页面。
3.法治政府智能化一体平台、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一体平台、依法治区考评平台数据抽取接口开发。需要页面开发厂商及业务平台开发厂商均开发接口,通过接口读取大数据页面每个板块数据。本项目预算含法治政府智能化一体平台、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一体平台、依法治区考评平台原业务系统厂商接口开发费用。
4.在现有基础上,部分业务系统需要重新梳理大数据分析指标,开发相应的大数据分析算法,并与页面集成。
5.律师综合管理系统、司法鉴定管理系统、行政审批、公证综合管理系统、“三台融合”平台、12348热线大数据平台、智慧普法平台、数据资源管理系统大数据页面嵌入至“智慧法治”大数据平台,实现统一用户登录。
6.开发法律援助业务数据分析一、二、三、四级页面,与数据资源池对接,抽取数据。
7.“智慧法治”大数据平台与自治区相关平台对接。
8.平台具备各级页面板块灵活调整、各版块通过地图展示、各级页面各版块放大缩小、各版块数据按时间段查询统计、插入音视频等动画或插入静态页签、智能语音操控等功能。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9日 17:00时。
四、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主楼231办公室。
五、公告期限:2022年07月20日至07月26日。
六、报名
供应商必须携带: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内蒙古”网站(www.nmgcredit.gov.cn)上均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各项复印件均加盖公章且不退)
七、联系方式:
釆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南路15号
联系方式:0471-5301306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22年7月20日
附件
需整合完善的15个一级页面
1.法律法规应用
2.多元化解社会矛盾
3.重大行政决策
4.执法监督
5.依法治区考评
6.基层法律服务
7.人事警务
8.安置帮教
9.装备资产
10.社区矫正
11.车辆定位
12.人民调解
13.普法与依法治理
14.司法所管理
15.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