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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法治培训中心(内蒙古自治区警官训练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02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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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法治培训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警官训练中心)

2023年预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法治培训中心(内蒙古自治区警官训练中心)是自治区司法厅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教育培训有关规定,承担依法治区有关培训任务;

 2.承担参与拟订并落实教育培训规划、计划相关工作;

 3.承担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培训相关工作;

 4.承担全区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相关工作;

 5.承担全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职前培训相关工作;

 6.承担全区监狱、戒毒干警和社区矫正执法队伍培训相关工作;

 7.承担监管、矫治、帮教对象的职业技能培训相关工作;

 8.承担学员和教职员工教育管理相关工作;

 9.承担自治区司法厅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内设正科级机构8个,核定事业编制73名,截至2022年12月在职人员44人,遗属人员7人,无离退休人员。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681.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05.38万元,增加43.15%,原因主要是补充了上年应做入预算而漏做的在职人员的规范津贴补贴、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上年预算做少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拨款。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68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1.3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比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占比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比0  %;上年结转 0万元,占比 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 万元,占比 0 %。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68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1.3万元,占比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比 0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人员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681.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558.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4.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8.08万元。主要用事业单位社保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15.6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医疗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57.3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末,房屋50488.47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40988.22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9500.25平方米;车辆23辆。

四、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边正平       联系电话:0471-3691368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11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1张。

                                        

                  内蒙古自治区法治培训中心

               2023129

2023年法培中心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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