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关于陈献兵同志免职备案的批复
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
《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关于陈献兵同志退休免职备案的请示》(内狱党干字〔2018〕16号)收悉,经司法厅党委会议研究审核,报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备案批复(内党政法干备字〔2018〕7号),同意:
免去陈献兵同志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监狱二级警长(副调研员)职务,退休。
此复。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委员会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