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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53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0-29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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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内蒙古“中央法务区”,构建自治区法治建设“新高地”的提案》已收悉,经我厅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积极谋划“中央法务区”建设

2023年,为现代化内蒙古建设贡献法治力量,推动建设法律服务产业集聚高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中央法务区初期方案。计划在呼和浩特市建立“中央法务区”,吸纳一批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的头部企业进驻,着力提高呼和浩特市公共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水平。目前,向上海市、成都市、郑州市等有先进经验的地区多次进行了调研,沟通先进工作经验做法,拟定了《青城中央法务区建设初期方案》,方案已经进行了前期的征求意见形成了初稿。

(二)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大格局   

为促进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司法厅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通过自治区人大审议,202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积极争取各方力量支持,会同自治区14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区人民调解 行政调解 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衔接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推动全区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人民法庭建立“四所一庭”协作联动机制,发挥化解社会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最大效能,服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 健全调解工作机制 推进诉源治理的实施意见》,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就地实质性化解,将涉法涉诉案件化解在诉前。鼓励和引导各地扩大行专性调解组织覆盖面,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疗、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继续向消费、旅游、金融、保险、知识产权等领域拓展。全区共设立1313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自治区级备案设立的民商事调解中心13个。各地积极探索防范化解辖区企业劳动关系风险,在重点行业、园区内部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145个,及时有效化解企业有关劳动争议纠纷矛盾。根据企业需求,各地会同工商联加强与社会专业组织的协同配合,不断扩大人民调解的社会参与度,引导和发动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专业优势建立个人调解室375个,与企业建立“一对一”法律帮扶活动,为企业提供即时、便捷的法律咨询和纠纷调解服务。

(三)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我区已基本建成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共建成盟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个、旗县级103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达到1.3万家,实现了从自治区到村(嘎查)五级全覆盖,全面建成12348热线、12348内蒙古法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三大融合平台。

全区公证机构115家,公证员总数585人;公证机构中,事业体制公证处97家(公益一类12家、公益二类85家),合作制公证处7家,其他体制11家。全区仲裁委员会共9家,仲裁员1737名。公证行业着力推进公证机构分类改革,强化制度建设,深化利企便民,拓展创新型公证服务,加强中蒙俄边贸口岸涉外公证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工作打出监管组合拳,严格执业能力标准和程序,畅通行政审批渠道,加强司法鉴定专家队伍建设,推动行业规范运行和诚信监管;仲裁管理紧盯提标提速提效,仲裁规范化建设不断夯实,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和优化营商环境,翻开行业自律新篇章。

今年,司法厅着眼自治区实际,紧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实效,推动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向全国“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目标跃升。一是对《自治区“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具体任务逐一细化梳理,形成23项未完成任务清单,并明确各层级的责任,逐级抓落实,确保到2025年规划全面落实。二是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打造线上线下融合闭环和一体化服务的“30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及指引“三台融合”实体平台操作的通知》,年底实现自治区全域在30分钟内可以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质量和公信力,进一步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覆盖城乡。三是打造高端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2023年起积极推进自治区呼伦贝尔、赤峰2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申报全国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其中呼伦贝尔内部整合司法行政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对外实现联动,积极构建“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机制新格局,助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四)加强法治宣传文化阵地建设

一是广泛建设有形阵地。103个旗县(市、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12000多个嘎查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各部门单位建设法治“微景观”5709个。凉城县绥蒙革命纪念园、包头市法治公园入选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全区建成90多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二是加强新媒体新技术普法阵地建设。建成“智慧普法”大数据平台,包含普法需求获取、普法需求分析、普法宣传阵地、普法成效考核等四个模块,精准推送普法内容。在全国率先建成专业性法治宣传中心,参照电视台标准建设非线性编辑室、导控室、录音间、演播大厅,运营内蒙古掌上12348、抖音、快手等8个新媒体平台,创作《小司来了》《马上说法》《普法微课堂》等3200余部普法文艺作品,总点击量超1.2亿次,多次获得国家和自治区级奖项。

二、下一步工作

(一)加快推进“中央法务区”建设。计划进行实地调研,对上海(虹桥国际中央法务区)、成都(天府中央法务区)、厦门(海丝中央法务区)三地法务区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学习借鉴先进工作经验。结合其他省份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制定工作方案,搭建高端法务交流平台。以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为引领,培育一批全国性大所强所。引导律师事务所通过市场化的合并、重组等方式进行资源整合,形成规模与人才优势,做大做强本土品牌。按照专业化、精品化发展思路,鼓励小型律师事务所探索律师服务新领域,鼓励小切口、高质量业务的研究和发展。

(二)强推进优化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大格局建设。深入推动全区矛盾纠纷解决多元共治,形成功能互补、衔接顺畅、运转高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推动非诉讼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法治化、规范化,充分发挥法制引领和保障作用,构建起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解决纠纷的工作格局。指导推进“三调联动”衔接机制和“四所一庭”协作联动机制有效运行,加强诉调对接工作,依法有序推动诉源治理。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会商制度,共同研判制定矛盾纠纷最优解纷方案,推动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指导各盟市加快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平台建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工作提质增效。

(三)强化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要求,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以组织、思想、作风建设为基础,突出行业特点,切实推进公证、鉴定、仲裁行业党建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党的二十大“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要求,加强实体平台建设,推进“三台融合”深度融合。加强整合队伍建设,做强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四支基础力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发展人民调解员、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农村法律明白人等兼职队伍,形成“骨干支撑、专兼结合、全域提供”工作格局。深化公证机构分类改革,加强司法鉴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开展仲裁规范化建设工作,全面加强对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的监督管理,增强行业公信力。

(四)打造政策宣讲、普法宣传新领地。充分用好内蒙古法治文化资源,建强一批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加强法治文化教育基地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法治文化阵地的利用率和群众参与度,在全区打造一批具有模范引领效果的示范阵地。同时,我们将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督促指导入驻“中央法务区”的职能部门,与业务工作同步谋划实施,充分利用这一平台面向群众的优势,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开展好特色鲜明的专业法律法规宣传。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签 发 人:白永平

联 系 人:郎杰

联系电话:0471-5301244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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