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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4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4-10-29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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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草局:

自治区十四届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萨日娜代表提出的第543号关于草原生态保护方面存在问题的建议由我厅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一、现阶段工作情况

(一)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关于建立内蒙古自治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四制度一评议机制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各部门单位“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草原防火条例、草原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自治区林业与草原局普法责任清单,督促指导各地司法行政部门把草原普法工作纳入当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体规划,纳入“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评范围,推动“专业人普专业法”,确保“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策划制作《“八五”普法进行时》系列融媒体直播访谈栏目,邀请自治区林业与草原局、生态环境厅等单位分管厅级领导走进演播大厅,重点围绕草原法、森林法、草原防火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以专业角度解读专业法律法规,推动知责明责、履责尽责。

(二)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引导性、广泛性。联合农牧厅、妇联等部门开展“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以农村牧区“两委”班子成员为重点,培养“法律明白人”52396人、学法用法示范户9109户,开展线下线上培训,提升其在普法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引导和基层矛盾纠纷调解等方面的专业水平,指导监督“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参与普法宣传和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在农村牧区的普法宣传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的法治节目、法治专栏、专版,通过以案说法、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不断扩大牧区草原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在“北疆普法”微信公众号,发布草原管理条例、草原保护条例等方面的内容,深入传播草原法相关法律知识。

(三)不断加强普法工作的统筹谋划。开展“每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设立统筹草原保护、土地保护、环境保护等主题宣传月,开展“依法保护草原,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黑土地保护法”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确保农村牧区普法宣传常态化开展,长效化推进。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持续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督促指导林草、农牧等部门持续强化草原法、草原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提高普法实效。继续发挥“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在农村牧区的普法宣传作用,定期在“北疆普法”微信公众号普及宣传草原生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民草原生态保护意识,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做出贡献。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24年5月28日


签发人:王  平

承办人:李艳丽

电  话:0471-530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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