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20号建议的答复
春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小微企业生存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小微企业法律服务方面
春雨代表就小微企业在社会保险缴纳方面面临的诸多困境,提出“制定小微企业法律服务机制,常态化组织开展‘法治体检’,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指导小微企业化解合同履约、劳动用工等方面的法律纠纷”建议。此举对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自治区司法厅通过与自治区工商联、自治区律师协会、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以及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合作,开展了“万所联万会”“万名律师进乡村”“服务实体经济 律齐携手同行”等活动。按照活动要求,引导律师事务所、律师主动发挥专业法律服务作用,常态化对多领域的小微企业进行“法治体检”,查找企业法律风险,化解合同履约、劳动用工等方面的法律纠纷,有效保障小微企业的良好运行。
二、强化小微企业普法宣传方面
一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按照《关于印发<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各部门单位“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督促指导工会开展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的宣传。
二是按照《关于印发<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各部门单位“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督促指导工商联等部门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征信业管理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三、深入开展公证利企便民工作
推行公证事项在线办理,开通涉企“绿色通道”,落实“公证减证便民提速”工作,扩大小微企业“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探索“诉前调解+公证服务”工作模式。多地通过培训公证调解员、制定调解规范、与当地法院签订司法辅助事务合作协议,提高小微企业司法效率,助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四、积极推进仲裁调解工作,助力小微企业降本增效
全区共成立9家仲裁委员会,共设专门仲裁院19个,2023年共受理案件4286件。司法厅着力引导仲裁发挥仲裁工作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积极推进仲裁调解工作,调解数量稳步上升,更好的优化小微企业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区仲裁针对小微企业特点,引导全区9家仲裁委员会在小微企业办理仲裁时,坚持仲裁工作中调解优先、调裁结合,持续优化工作程序和方式,充分发挥仲裁快捷、保密、灵活等优势,突显调解和解的作用效果。巩固和提高调解结案比例,宣传推广典型有效的经验做法,加强一体联动,创新“调解+仲裁”大调解仲裁,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优化小微企业法治化营商环境。
结合春雨代表建议及活动开展情况,下一步,将加强同自治区工商联、自治区律师协会、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以及自治区通信管理局的沟通对接、合作联系,进一步推动“万所联万会”“万名律师进乡村”“服务实体经济 律齐携手同行”等活动,持续常态化开展“法治体检”,填补小微企业在社会保险保障法律层面的欠缺,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一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积极为律师事务所和商会建立合作机制牵线搭桥,为建立律企平台提供帮助,及时协调解决小微企业运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实现需求精准匹配、工作有序对接。二是指导自治区律师协会丰富涉劳动者权益、社会保险保障等培训内容,提升律师解决小微企业涉劳动用工相关法律问题能力。三是深化推进助企活动,引导律师事务所、律师走进小微企业,常态化开展“法治体检”,同时利用讲座、研讨、座谈等,提升小微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小微企业职工法治素养。四是组织相关部门创新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通过举办线上线下直播讲座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借助报、网、屏、端等媒体,开展涉企违法典型案例宣传。印制法律服务手册,制作系列短视频、动漫、沙画等作品,以通俗易懂的方式为中小微企业开展普法宣传,不断提高企业风险防控能力,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24年6月3日
签发人:王 平
承办人:于洪章
电 话:0471-5301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