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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9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9-30 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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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晓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进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在推进法治内蒙古建设中的作用,2022年初,自治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贯彻实施意见》,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内蒙古自治区党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工作费用支付指导办法(试行)》《内蒙古自治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三项配套制度,细化目标任务,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选聘和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做好同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备案、监督指导工作。
    2022年以来,通过调研摸底,召开座谈会、督查指导等方式,推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引导法律顾问在服务党政机关依法行政、帮助规避行政法律风险、积极参与法治宣传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利用“搭建平台+法治服务”力促作用发挥,对未聘请法律顾问的党政机关发送《提示函》,制定《合法性审查论证制度》等措施,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工作实际,完善合法性审查制度,把好协议合同审查关,特别是对党政机关的招商引资协议从项目考察、项目洽商谈判,重点合同的研究等方面全程参与,为优化我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保障。积极倡导法律顾问定期对各执法单位提供针对性的法律培训,切实增强执法人员的证据意识,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最大限度降低各级党政机关败诉风险。针对党政机关的各类重大合同协议出具审改意见,采纳率达80%,有效推进了自治区依法行政。二是在信访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处置等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组织法律顾问参加党政机关现场法律咨询、研讨论证会,代理党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案件。三是引导法律顾问进行普法宣传,带领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群众学习《民法典》,有效地借助法律顾问实现了法治宣传。在自治区司法厅举办的“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法制宣传活动中,邀请法律顾问参与为期5天的线上直播普法讲堂活动,观众浏览量超160万,发挥了律师的专业作用。
    结合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在继续推进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同时,进一步推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有效发挥作用。一是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聘任制度、联络协调制度、日常工作管理制度以及责任考核和激励制度,不断提升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法律服务质量;细化法律顾问续聘标准,将法律顾问综合素质、优化营商环境参与情况、诉讼案件胜诉情况、法律意见采纳情况、风险矛盾化解情况等作为下一聘期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续聘与否的重要指标。二是持续加大政府事务参与力度。确保法律顾问及时获得充分。详细的信息资料和文件材料,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工作实际,完善合法性审查制度,把好协议合同审查关。特别是对党政机关的招商引资协议从项目考察、项目洽商谈判,重点合同的研究等方面全程参与,为优化我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保障。三是完善考核评价指标。充分监督、指导、考核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履职情况,形成考核考评机制,完善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运行机制,杜绝“聘而不用、顾而不问”的现象。推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引导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定期对各执法单位提供针对性的法律培训,切实增强执法人员的证据意识,最大限度的提高执法水平。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23年5月26日
签发人:张瑞和
承办人:刘怡舒
联系电话:0471-5301294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