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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2-04-28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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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的重要一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行政工作会议、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自治区“两会”和自治区党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统筹推进法治内蒙古、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铁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围绕总体要求,坚持重点突破、集中攻坚、补齐短板、整体推动,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扎实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工作落地落实。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司法行政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1.强化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2.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学懂弄通做实。认真落实“大培训”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培训原则,通过集中轮训、分级培训、重点培训和学习研讨等多种方式,实现教育培训全覆盖。
3.强化责任落实。坚持“严”的主基调,压实“两个责任”,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听取监狱局、戒毒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深化以案促改,全面实行“党务、政务、事务”三务公开,扎实抓好司法厅和监狱局、戒毒局及其所属企业巡视整改任务落实。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行业党的建设,推进党的组织建设有效覆盖。
    二、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
4.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聚焦“关键少数”,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深化法治工作部门全覆盖培训,提高法治工作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5.加强法治建设任务落实。抓好“一规划两纲要”及自治区方案举措的政策解读和贯彻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加强盟市(旗县)两级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设,重点督促机构、人员落实到位,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有机构办事、有专人做事,有效履行统筹法治建设职责。
6.加强法治督察督办。健全完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及督察制度机制,细化盟市、旗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推进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全覆盖。强化督察结果运用,推动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
    三、强化依法行政,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7.推进行政立法工作。紧紧围绕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扎实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有效发挥立法专家库和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强化大数据、智能辅助立法等科技手段运用,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8.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推动符合条件的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应设尽设,推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合法性审查规定和相关配套制度。
9.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和证件管理制度,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升执法能力。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做好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
10.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强化个案监督力度,有效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四、围绕促进经济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11.加强营商环境法治保障。贯彻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工作要求,落实自治区12项措施,健全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投诉举报信访案件接访处置机制。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机制。举办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研讨班。积极参加全区政法机关“迎接党的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
12.推动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放管服”改革工作的协调监督,推动各地各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市场管理。推动各地各部门及时建立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立足司法行政职能,推出更多便民利企举措。
13.强化营商环境法律服务。持续完善“万所联万会”机制,推动律师事务所与工商联所属商会普遍建立联系合作机制,推进“法治体检”常态化,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五、围绕提升管理质效,着力强化基层基础
14.开展“基层治理提升年”活动。出台“基层治理提升年”活动方案,加强政策支持,依法规范管理,细化实化措施,强化组织保障,加快推动提高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15.加强监狱管理。深化监狱布局调整,持续深化“标准化监区”建设,推动监狱内部管理提质增效,依法规范刑罚执行工作。开展监所安全专项行动,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坚决守住监所安全底线,确保万无一失。
15.提高戒毒工作水平。加强戒毒人员收戒收治,深化统一戒毒模式。优化资源配置,合理调整规范戒毒场所布局,推动戒毒资源有效利用。
16.规范社区矫正管理。深入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探索社区矫正多元化治理,动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监督帮教作用,加强群团组织的协作配合,严防社矫对象脱管失控。
17.推进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开展“调解促稳定,喜迎二十大”专项行动,有效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推动全区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做好刑释人员衔接管理和安置帮扶工作,预防和减少再犯罪。加强人民监督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18.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三年行动,多措并举充实司法所力量,提高司法所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19.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突出监狱戒毒所疫情防控重点,坚持高于平时、严于地方的防控标准不动摇,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六、坚持法治为民,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20.完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有效覆盖,优化升级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网络平台,优化法律服务机构布局,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时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加快形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21.强化法律服务供给。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均衡配置城乡跨区域服务资源,加强对贫困边远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提升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持续开展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推动解决地区间法律援助资源分布不均衡问题。
22.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管理。深化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完善律师调解制度,提高律师调解专业化水平。深入推进律师专业水平评价试点,进一步改进评价方式,提高评价科学性和影响力。深化公证机构分类改革,加强司法鉴定行业规范化建设,探索仲裁体制改革,年内完成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协会换届工作。
23.持续推进普法宣传。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八五”普法规划,推动“八五”普法走深走实。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探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加强对各部门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检查,压实普法责任。
24.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质量。围绕国家涉外法治布局,按照我区“向北开放桥头堡”的定位,法律服务融入“一带一路”,加强俄蒙交流合作,加快培养涉外法治人才,高质量推进法律服务“走出去”。
    七、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创新,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
25.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区块链+法治”试点建设,打造具有内蒙古特色和典型示范意义的“区块链+法治”平台,有效发挥“区块链+法治”对“智慧司法”的提升效应。
26.健全管理机制。加强监狱工作标准体系建设。推进律师职称等人才评价制度改革,规范公证员考核任职,健全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推进仲裁机构内部治理机制综合改革。
27.加强监狱戒毒医院改革。深化监狱和社会医疗协作,提升监狱医院医疗服务水平。深化戒毒所医院改革。
    八、突出担当实干,着力锻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28.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重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学懂弄通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历史经验和历史意义,建立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着力打造政治忠诚、开拓进取、担当作为、服务群众、风清气正的模范机关,推进全系统政治生态全面重塑,进一步推动机关效能明显提升。
29.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系统开展大督察,教育干警遵守“十个严禁”,把“十个严禁”作为思想红线和行为底线,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刚性贯彻落实。
30.提升干部队伍素质。深化“队伍建设提升年”活动,强化岗位练兵和实战比武,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的能力素质,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31.落实从优待警。健全司法行政从优待警制度机制,建立先进典型表彰评优常态化机制,优化值班备勤模式,关心关爱一线干警,提供优质后勤保障,确保干警身心健康,增强广大干警的职业尊崇感和荣誉感。
    九、持续改进作风,强化工作落实
32.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先,把求真务实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决克服作风漂浮、坐而论道、做表面文章等现象。加强工作统筹,明确工作目标,分清工作责任,强化工作督察,用实干来重塑机关形象、争得群众信任。
33.强化贯彻执行。紧紧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聚焦重点任务,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用好“闭环工作法”“一线工作法”“统筹工作法”,主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多调研、摸实情、盯住抓、抓到底。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大培训、大调研、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抓住影响安全稳定的难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制约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堵点,有的放矢,对症下药,确保各项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
34.抓好工作落实。坚持把抓落实作为开展工作的主要方法,在统揽全局中找到重点,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从解决要害问题、重点问题入手,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坚决克服把说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好了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将日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紧密结合起来,把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贯通起来,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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