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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信息目录

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办理

发布时间: 2023-09-19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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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一)设立分所申请书;

(二)本所基本情况,本所设立许可机关为其出具的符合《律师法》第十九条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条件的证明;

(三)本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本所章程和合伙协议;

(四)拟在分所执业的律师的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和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五)拟任分所负责人的人选及基本情况,该人选执业许可机关为其出具的符合《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条件的证明;

(六)分所的名称,分所住所证明和资产证明;

(七)本所制定的分所管理办法。

(八)自治区司法厅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设立分所时,申请人应当如实填报《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申请登记表》。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