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国公证协会第九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24〕123号),经酝酿人选,自治区公证协会常务理事会议推选形成代表和理事候选人人选名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理事侯选人以外的代表(3人)
1.戴 燕,现任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2.冯 飞,现任内蒙古自治区公证协会副会长、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安泰公证处主任。
3.李 涛,现任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兴安公证处主任。
二、作为理事候选人的代表(4人)
4.李 昱,现任内蒙古自治区公证协会会长、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蒙正公证处主任。
5.周殿祥,现任内蒙古自治区公证协会监事会主席、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宏鉴公证处主任。
6.郝凤霞,现任内蒙古自治区公证协会副会长,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佳信公证处主任。
7.郭吉军,现任内蒙古自治区公证协会副会长、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昭乌达公证处副主任。
根据有关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5日—12月31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7:30。
在公示期间,对代表和理事候选人有疑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向自治区公证协会反映问题。反映问题要求真实有据,同时应附书面材料、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便于下一步做好核实和调查工作。公示信息如有错误,请联系自治区公证协会进行修正。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南路15号306室(邮编:010010)
联系电话:0471-5301297
邮 箱:nmgggflfwglj@126.com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