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派出6个督察组,围绕全区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诚信建设工程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察。10月下旬,督察组将分别进驻12盟市和24个自治区直属部门进行为期10天的实地督察。
此次督察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中央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自治区方案举措落地落实,推动诚信建设工程各项任务落实落细,督促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更好发挥法治对促进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
督察组由自治区直属部门领导带队,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及有关部门业务骨干等参加。督察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有关要求,遵守相关保密纪律,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提升工作质效。
为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反映我区法治建设及诚信建设工程相关工作存在问题,现公布投诉举报受理方式:
1.举报受理电子邮箱:nmgfzdc@163.com
2.受理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31日。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