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监督管理,促进依法诚信执业,推动自治区司法鉴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过机构自评、盟市初评、司法厅复评等程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度司法鉴定机构征信等级评估结果公示(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对等级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在公示期内通过来访、来信、来电等形式,向自治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3月28日至4月8日。
联系电话:0471--5301253
电子邮箱:nmgsfjdxh2023@163.com
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南路15号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度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结果公示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