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评选表彰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民主择优的方式,经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会研究同意,决定推荐上报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先进集体6个,先进个人5名,现将推荐对象名单公示。
1.公示时间: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8日(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或信函等方式向自治区司法厅机关纪委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3.反映公示对象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名单上报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申报推荐。
联系电话:0471-5301252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南路15号
邮政编码:010010
附件: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名单.wps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