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的通知》(司办通[2023]81号)要求,根据司法部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相关认定标准及要求,经过考察审核,我区对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进行了增补。现对增补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2日(5个工作日);接收反映意见的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联系电话:0471-5301471;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南路15号。具体推荐集体公示如下:
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内蒙古济海律师事务所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