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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2024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8-30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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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广泛听取民意、集中民智、凝聚共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现公开征集2024年拟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制定、修改、废止建议项目和2024年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制定、修改、废止建议项目,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紧跟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呼声期盼,紧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的立法需求实际。

三、相关要求

征集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

提出的立法建议,应当明确立法项目的名称、依据和有关立法必要性、可行性,拟解决主要问题,有建议项目草案初稿、相关调研报告或者法规、规章草案文本的请一并提供。自治区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立法建议,公民可以采用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并注明建议人姓名、联系方式。

自治区司法厅将按照法定程序,对立法建议项目进行充分的研究、论证,并对建议项目采纳情况及时向社会反馈。

联系人:熊宇峰

联系电话:0471-5301382(兼传真)

电子邮箱:nmgsftlfyc@163.com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南路15号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23年8月30日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