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立法后评估调查问卷
立法后评估调查问卷A卷(适用于主管部门)
各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91号)(以下简称《办法》)于2012年11月26日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3年1月11日公布实施至今,对于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了解《办法》的制定质量和实施效果,现开展立法后评估的问卷调查,所有调查资料只用于研究,不涉及其他用途。以下问题如无特殊说明请单选。对您的合作与支持,我们表示衷心感谢!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