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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2年公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1-09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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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63号)精神,自治区公证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完成了2022年自治区公证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有关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9日—1月17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7:30。

在公示期间,对评审通过人员有疑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向自治区高级公证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反映问题。反映问题要求真实有据,同时应附书面材料、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便于下一步做好核实和调查工作。公示信息如有错误,请联系自治区高级公证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修正。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南路15号306室(邮编:010010)    

联系电话:0471-5301323

邮箱:nmggzxh@163.com


附件:2022年公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docx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23年1月9日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