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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立法专家库拟入选专家公示 

发布时间: 2021-11-26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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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立法专家库

拟入选专家公示 

   

  为更好发挥专门人才在政府立法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自治区司法厅决定建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立法专家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过个人报名、单位推荐和集体研究等程序,确定了拟入选专家库专家,现将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对公示人选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访、来信、来电等形式,向自治区司法厅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

    联系电话:0471--5301285

  电子邮箱:nmsftlfc@163.com

  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南路15号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立法专家库拟入选专家名单.et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21年11月26日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