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立法专家库
拟入选专家公示
为更好发挥专门人才在政府立法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自治区司法厅决定建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立法专家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过个人报名、单位推荐和集体研究等程序,确定了拟入选专家库专家,现将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对公示人选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访、来信、来电等形式,向自治区司法厅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
联系电话:0471--5301285
电子邮箱:nmsftlfc@163.com
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南路15号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