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书文号: 内司罚决字〔2021〕第(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
处罚类别: 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1.警告;2.罚款十万元;3.停业整顿三个月;4.没收违法所得981490元。
违法事实: 本机关于2020年12月22日对内蒙古阿拉善盟诚成公证处、公证员涉嫌私自出具公证书一案立案调查,赴阿拉善盟依法调取相关证据材
料,询问当事人并制作询问笔录。经查实,2019年5月9日至2020年7月28日,当事人内蒙古阿拉善盟诚成公证处的公证员办理的9499
件涉外公证业务中,仅有2126件通过司法部公证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系统受理出证,7373件未通过司法部公证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系统
受理出证;1467件建立公证档案,8032件未建立公证档案,无卷宗、无程序履行登记和审批记录出具公证书。以上违法事实,有申请涉外公
证事项名单、会议记录本、部分公证核实单、水印纸登记簿、涉外统计表、涉外公证业务数据电子材料硬盘、询问笔录、勘验物证目录、
证据保全公证书等证据予以证明。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三条第六项、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五条,《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六项,司法部关于公证执
业“五不准”的通知(司发通〔2017〕83号)第一条、第五条,中国公证协会、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司法部信息中心关于印发《全
国公证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中公通[2018]62号)附件《全国公证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推进方案》四、严格问责(六)
的规定。
处罚机关: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处罚决定日期: 2021年9月14日
数据更新时间: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