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法治宣传中心:
主要职责: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和司法部法治宣传中心安排部署的普法宣传工作任务,承担法治宣传监测、分析和引导相关事务性辅助性工作;承担策划制作自治区各类法治文化产品相关事务性辅助性工作;承担自治区司法厅新媒体平台信息的审核、发布、评价推送相关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完成自治区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综合科、宣传科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南路15号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2楼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1-5301435
负责人:周良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