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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 打造落法有声品牌形象

发布时间: 2023-03-19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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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督察处的主要职能是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年度考评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建设专项督察,督促法治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等工作。2023年,结合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司法厅党委工作部署及要求,法治督察处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充分发挥依法治区考核“指挥棒”作用。优化依法治区考核平台,完善考核工作方法。加强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考核工作的衔接配合,提高依法治区考核在全区年度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督察是抓落实的重要手段。加大法治督察力度,有效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强化自治区和盟市法治督察双管齐下、上下联动,形成法治督察合力,有力督导各地区各部门法治建设深入推进。

强化领导干部述法考核。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有序推进领导干部述法工作,落实《述法工作办法》,提升述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以第一责任人述法倒逼“关键少数”尊崇法治、敬畏法治、厉行法治。

优化“蒙企通”平台企业“反映问题”窗口运转工作。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全区招商引资暨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增强政治意识、服务意识,把“企业知心平台”的品牌和“营商环境卫士”的形象树立起来。加强与自治区发改委工作联系,优化完善“蒙企通”平台合作机制,争创自治区法治建设创新案例(法治事件)。

健全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密切工作联系、强化相互支持配合,把法治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追责问责情况纳入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工作范畴。积极协调自治区党委巡视办,力争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巡视巡察范畴,形成党内监督合力。


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月通报制度。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达到100%。

持续督促党政机关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提升党政机关诚信力、公信力,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联合督办全区未执结案件,确保列入2023年专项行动方案的128件案子在6月底前全部执结。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