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赤峰市出台了《赤峰市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2022版)》(以下简称《清单》),旨在鼓励市场主体及时自我纠错,提高依法经营的自觉性,让“有温度的执法”惠及企业。
《清单》共提出43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涉及市场监管、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牧、医疗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及水利7个领域,重点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适用情形、法律依据等进行了明确。《清单》适用过程中,将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即对《清单》中的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通过责令改正、提醒、告诫、约谈等方式,向当事人宣讲法律、法规、规章,教育引导当事人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清单》的出台减轻了企业负担,体现了为民情怀,激发了市场活力。赤峰市将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加强专项监督检查,提升执法人员准确适用《清单》条款的能力,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宽松和谐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