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本站
搜索
list
首页 > 专题专栏 > 党纪学习教育

党纪学习教育

自治区司法厅多措并举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见行见效

发布时间: 2024-05-06 16:15    
分享到:

打开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即可

自治区司法厅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要求,迅速动员部署,认真谋划推进,积极营造氛围,确保全区直属司法行政系统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一、聚焦“两快”让贯彻落实“实”起来

以最快的速度抓好动员部署。司法厅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暨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全区直属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对全区直属司法行政系统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实施方案紧扣党纪学习教育目标要求,分解细化为17条具体措施,明确工作举措、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并研究制定了厅领导党建联系点和责任分工。全区司法行政系统31个直属单位党委根据厅党委安排部署,立即召开党纪学习教育专题会议,迅速启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部署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逐章逐条学习《条例》内容。以最快的速度建立组织保障。 司法厅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全区直属司法行政系统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迅速成立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协调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各项工作任务。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抓具体的工作格局。自治区律师协会召开理事会议和行业党委扩大会议,专门部署律师队伍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明确专人负责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

二、依托“三导”让学习氛围“浓”起来

聚焦“头雁”引导示范学。4月22日,司法厅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纪学习教育专题研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厅党委班子成员作交流发言,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作书面交流。直属系统各级党委共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5场次,做到学前有计划、学中有思考、学后有交流。强化专题指导规范学。举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讲座,邀请自治区党校教授对新修订的《条例》进行深入解读。邀请国家安全领域专家讲授“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专题讲座,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举办为期2天的司法厅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邀请内蒙古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教授围绕《条例》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实践要求等方面专题辅导,采取实地参观公安厅警示教育基地、观看廉政微电影《警忠》、支部集中自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多种形式,强化专题学习,增强严守党章党规党纪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为厅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订购发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百问百答》辅导用书200册。开展家风家教家训“廉政家访”活动,发放《树清廉家风 创廉洁家庭》倡议书,引导党员干部家属当好“廉内助”、常吹“清廉风”,做好“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加强检查督导促进学。开展集中廉政谈话,组织机关新入职及新提任人员进行集中廉政谈话。组织厅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观看红色影片《黄克功案件》。厅机关189名党员填写《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排查表》,围绕六大纪律开展违规违纪问题大排查。组织全区监狱系统任前考法活动,推动党员和民警延伸学习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组织1421名民警进行任前考法,营造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注重“三学”让学习形式“活”起来

在“点”上强示范,典型榜样带学。在厅机关举办“让纪律成为自律”主题演讲比赛,在12348公众号平台设置“选手风采”专栏展示演讲比赛选手风采。举办“读廉洁书籍,沐清廉之风”阅读分享会,营造全民读书良好氛围,强化党员自律意识。结合开展“两优一先”、创建“坚强堡垒模范支部”等评先推优工作,宣传典型案例,弘扬清风正气。在“线”上抓延伸,党员民警互学。依托“内蒙古掌上12348、内蒙古监狱、戒毒”微信公众号和各直属单位公众号开设党纪学习教育专栏31个,逐条发布解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内容,目前共推出455期。通过“学习强国”、内蒙古干部网络学院、“党纪学习教育周周测”等平台,广泛开展“线上”学习测评,激发党员干部的学习热情。在“面”上求突破,支部集体研学。将党纪学习教育与深化服务型机关建设相结合,以“三会一课”、“党建+业务”周例会、主题党日等方式,组织党员每周集中学习1次,印发5期党纪学习教育简报。通过支部书记领学,党员干部交流学习体会,让广大党员把党的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截至目前,全区直属司法行政系统385个党支部已开展796次专题学习。

下一步,司法厅将持续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把党纪学习教育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不断把党纪学习教育和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加强学习引导,认真落实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中的17条具体措施,进一步丰富学习教育形式和内容,用好党员活动中心、政治体检室等阵地,全面准确把握党的“六项纪律”,讲好纪律党课。强化警示教育,突出抓好“减假暂”、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督促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部门单位、有关党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会。发挥好巡视利剑作用,开展好两轮9个单位的巡察工作,做好“后半篇文章”。抓好监督指导,组织专人实打实、面对面检查指导基层党支部党纪学教育开展情况,防止越往下越递减现象发生,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