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司法厅在呼和浩特召开第二次工作交流会商会,合力解题破题,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共促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建设。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永君,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白永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永君强调,要继续坚持积极的态度。态度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直接决定着会商成效。在具体工作中,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但从法治建设方面看,是司法办案的伙伴,相向而行的同伴,永远不变的法律共同体。要始终秉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共同推进法治内蒙古建设。要继续坚持务实的内容。司法鉴定、社区矫正、律师管理与服务等会商议题,聚焦了工作中的现实问题,对进一步优化检察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十分重要。这些问题每年都有变化,内容都会更新,但是,工作标准不会变,工作方向不会变。要始终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对于较难解决的问题,要协力推动共解,让问题一年比一年少,成果一年比一年多。要继续坚持认真的执行。落实议定事项要咬定青山不放松,能立即落实的就立即落实,不能立即落实的就持续关注落实。要保持沟通渠道畅通,对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层面要随时沟通、及时解决,一年一度的会商会要集中精力解决重大疑难问题。
白永平指出,要在思想认识上再深化,携手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忠实实践者。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强化协作配合、深化互动交流,在提升司法公信力等方面,坚决扛起服务保障自治区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把“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落到实处。要在合作重点上再聚焦,携手当好法治内蒙古建设的有力推动者。进一步深化检律协作,完善法律职业共同体良性互动机制。合力强化监管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监管执法活动。合力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量,推动法援律师辩护案件数量和质量“双提升”。合力强化基层法治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高全民法治素养。要在合作质效上再提升,携手当好推进落实的高效执行者。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增强服务意识,主动对接检察机关,破解更多制约法治建设的瓶颈难题。探索建立人才联合培养、培训资源交流共享等机制,着力提升队伍建设能力和水平。要加强跟踪督办和对下指导,持续提升法律监督和司法行政工作质效。
会上,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司法厅相关领导同志通报了首次交流会商会议以来工作情况,各分管领导同志及部门负责人围绕推动司法鉴定质量、建立社区矫正工作协调机制、深化检律协作、做好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以案普法、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深化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等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凝聚达成广泛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