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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要闻

全区司法行政系统2023年第二期人民警察警衔晋升(授予)培训班开班

发布时间: 2023-03-13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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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上午,全区司法行政系统2023年第二期人民警察警衔晋升(授予)培训班在自治区法治培训中心开班,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拟首次授予人民警察警衔的210名同志参加培训。司法行政系统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了开班式。


司法厅政治警务部和自治区法治培训中心对此次培训高度重视,在总结以往培训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有关要求及监狱、戒毒业务发展的需要对培训内容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在规范课程设置、提升培训层次、增强实用性方面进行了改进,并在强化仪式感上下功夫,举行了奏唱国歌、人民警察之歌仪式,安排教师、学员代表做了表态发言,切实增强参训学员的爱国情怀和组织纪律性,进一步强化学员成为人民警察的自豪感和荣誉感。


开班仪式上,司法厅政治警务部警务督察处负责同志受厅领导委托作动员讲话,对参训学员提出了要求:一是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新征程上用使命担当谱写人民警察新篇章。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决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奋进新时代、护航新征程的强大动力。二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警衔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警衔培训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的具体要求,落实人民警察队伍“凡进必训”的警衔晋升(授予)培训制度,提升人民警察队伍管理水平的具体措施,有利于加强人民警察队伍“四化”建设和增强人民警察责任感、荣誉感。三是珍惜培训机会,高质量完成学习培训任务。作为即将进入人民警察序列的学员,要强化组织观念,加强学习交流,严格遵守纪律,做到学以致用,成为一名合格的司法行政人民警察。


开班仪式后,还就课程设置、师资情况、第二课堂活动、考试考核、学员管理、请销假制度等做了进一步研究。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