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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要闻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鉴定协会第四次代表大会隆重召开

发布时间: 2022-09-0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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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司法鉴定协会第四次代表大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来自全区的61名代表、16名特邀代表同聚一堂,共谋全区司法鉴定发展大计。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白永平出席大会并讲话,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蒲伟刚,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云晓,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子军出席大会,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戴燕主持大会并作总结讲话,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平致开幕辞。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及北京市、上海市等22个省区市司法鉴定协会分别发来贺电、贺信。自治区纪委监委、自治区公检法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银保监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应邀参加大会。

大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司法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司法鉴定工作的各项要求,回顾总结第三届自治区司法鉴定协会理事会工作,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司法鉴定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自治区司法鉴定协会领导班子。

白永平厅长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全区司法行政机关、司法鉴定协会和广大司法鉴定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司法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持续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增强服务效能,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作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区司法鉴定机构数量达到59家,司法鉴定人达到653人,连续5年开展司法鉴定行业能力验证活动,通过率从2017年的85%提升到2021年的93%,25家机构获得国家级认可或省级认证,司法鉴定行业整体水平得到不断提升。


白永平厅长强调,今后一个时期,全区司法行政机关、司法鉴定协会要聚焦政治引领,始终保持司法鉴定行业发展正确政治方向,切实把党对司法鉴定工作的领导落实到位,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白永平厅长要求,全区司法鉴定行业要聚焦职能作用,全力服务保障自治区工作大局。坚持紧跟大势、紧扣大局,聚焦“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找准行业发展的着力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高服务质效。“十四五”期间,全区高资质高水平司法鉴定机构数量达到3家,打造东西部领军司法鉴定机构2家,全区司法鉴定人数量达到700人以上,“四大类”司法鉴定机构总数达到65家以上。要聚焦行业管理,持续推动司法鉴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两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科学管理、统一规范、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统一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行业规范化水平。要聚焦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司法鉴定行业自身建设。准确把握新时代新特点新要求,努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司法鉴定行业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王平副厅长致大会开幕辞并指出,5年来,全区司法鉴定行业坚持崇尚法治、尊重科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实履行职责,依法诚信职业,扎实开展制度建设、行业准入、监督检查、认证验证等各项工作,在促进民主法治进步、维护公平正义、服务社会发展、预防化解矛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希望内蒙古自治区司法鉴定协会以本次代表大会为契机,在实现内蒙古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中,紧紧抓住新时代司法鉴定事业发展的大好机遇,凝心聚力、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奋发进取,推动内蒙古司法鉴定工作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司法鉴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陶春代表第三届理事会作工作报告,对第三届理事会五年来的工作进行了总结。报告指出,内蒙古自治区司法鉴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履职以来,在自治区司法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广大会员的共同努力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团结带领广大会员,秉持科学公正的执业理念,坚持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鉴定工作,为维护司法公正、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戴燕副厅长在闭幕式讲话中要求,全区司法鉴定行业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在服务大局中展现新作为。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深入落实“司法行政讲政治,业务工作重党建”要求。要把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作为重点,在司法鉴定各领域、全链条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科学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持续保持对司法鉴定行业的严管态势。严格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的登记审核程序,把专家评审作为准入登记的必经环节,严格评审要求。要加大服务保障工作力度,为司法鉴定行业创造良好执业环境。畅通行政审批渠道,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充分认识司法鉴定从业者既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主体,又是服务对象的理念。大力推进评价验证体系建设,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强化司法鉴定队伍建设。要切实发挥司法鉴定协会职能作用,在推进“两结合”管理中迈出新步伐。各级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对会员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保护等职能作用。建立健全行业自律规范,对违反规范的行为实施行业惩戒,加强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的衔接。

经大会选举,刘永义同志当选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届司法鉴定协会理事会会长,刘长海、李新强同志当选副会长,聘任刘勇维同志为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届司法鉴定协会理事会秘书长。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