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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要闻

自治区司法厅 自治区妇联 自治区律师协会联合举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宣讲活动启动仪式

发布时间: 2021-03-09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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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8日,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妇联、自治区律师协会联合举办民法典宣讲活动启动仪式,正式开启了《建设法治内蒙古、草原巾帼在行动——与法同行“典”亮生活》为主题的百名律师百场民法典公益宣讲活动。自治区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赵红军,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自治区妇联兼职副主席戴燕参加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律师协会、司法厅律师管理处负责人参加会议。自治区律师协会副会长、女律师协会会长胡丽妹主持会议。会议由主会场和分会场组成,各盟市司法局、妇联领导,各盟市司法局、妇联机关相关科室干部,各盟市律师协会领导、女律师宣讲团成员、女律师代表参加了会议。

赵红军副主席讲话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为法治内蒙古贡献巾帼力量。自治区女律师协会、女律师宣讲团要紧紧围绕全区高质量发展目标,结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科学把握民法典内涵,讲好民法典案例故事,让民法典走进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二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提高公益宣讲时效。要宣讲好民法典精神实质,将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当下重要政治任务,努力给群众带去有温度、有深度、有广度的法律知识,各级妇联要主动对接,积极配合自治区律师协会开展活动,为法治宣讲活动提供支持。三要创新宣讲形式,努力形成宣讲活动品牌。全区广大女律师要积极参与百场民法典公益宣讲,充分发挥职业优势和专业优势,广泛深入学校、企业、厂矿、社区、机关、乡村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宣讲活动,认真宣传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引导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法律习惯。

戴燕副厅长讲话中指出,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施行!这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标高,是法治文明的新篇章,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新成就。学习、宣传民法典的必要性和迫切性进一步增强,扎实做好民法典的解读和宣传工作,广大律师责无旁贷。

戴燕副厅长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握基本要求。确保民法典普法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我国法治建设的重大成就,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和“中国之治”。二要增强知识储备,提升服务能力。要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文化层次、专业素质和道德修养,注重宣讲的针对性,丰富宣讲内容形式,贴近群众需求,让群众一看便知,一学就会,一听就懂,以此激发群众的学习兴趣,提升宣讲的社会效果。三要弘扬专业精神,传播行业正能量。要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相关问题,紧紧围绕做好疫情防控、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中的风险分析和风险提示,传播行业正能量。四要创新方式方法,构建法律服务网。要力戒形式主义,注重运用案例普法,群众参与互动,讲准讲透讲活民法典精神,让民法典走进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今天正值“三八妇女节”,启动仪式上对全区女律师给予节日的问候。之后,自治区律师协会副会长、女律师协会会长胡丽妹宣读了宣讲活动方案,并对宣讲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