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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部署

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第八次主任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

发布时间: 2021-10-2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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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第八次主任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副主任、依法治区办主任林少春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那顺孟和、副主任廉素,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宗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琪林出席会议。会议研究审议进一步完善党领导立法工作机制的有关文件,依法治区办副主任、司法厅厅长白永平汇报有关情况。

会议指出,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是立法工作必须始终遵循的重要政治原则,是提高立法质量、促进良法善治的重要政治保证。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关于“健全党领导地方立法工作的制度机制,全面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委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健全重大立法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党委对重大立法事项审定的工作规程,讨论决定立法涉及的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确保立法工作充分体现党的主张、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副组长、联络员,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司法厅相关领导参加了会议。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