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本站
搜索
list
首页 > 全面依法治区 > 法治政府建设

法治政府建设

通辽市多措并举压紧压实法治建设政治职责

发布时间: 2025-04-02 19:39    
分享到:

打开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即可

近年来,通辽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将法治建设与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同频共振。紧紧围绕“国之大者”和党中央、自治区重点工作,以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将党的领导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确保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强化政治引领,把准法治建设方向

通辽市各级各部门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足功夫。印发《关于深化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任务措施》,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市委党校重点课程、各级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以及依法治市年度考核指标,列为“八五”普法宣传重点。通过专题讲座、集中研讨等形式,组织各级党委(党组)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连续三年面向各旗县市区、市直部门法治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业务负责人及法律顾问等开展专题培训,实现学习培训覆盖率100%,以讲促学、以学促干,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抓实述法评议,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通辽市聚焦“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不断健全完善述法制度,创新述法形式,全面落实述法任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人带头撰写述法报告,组织召开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述法专题会议,旗县市区、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现场述法,汇报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接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点评和委员评议,推动“关键少数”从“被动述法”向“主动履责”转变。创新“述、评、督、考、责”全链条机制,将述法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年度考核挂钩,倒逼领导干部树牢法治思维,推动法治建设从“软任务”向“硬指标”升级。

深化法治督察,破解难点堵点问题

通辽市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各协调小组的统筹作用,以“6321”工作模式深入推进法治督察。明确督察程序涵盖计划报批、督察准备、实地督察、督察反馈、督察整改、验收评估六个环节;采用全面督察、专项督察和个案督察三种方式;运用书面督察、实地督察两种方法,确保督察工作全面覆盖、重点突破,精准发力。通过法治督察,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发现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优化考核机制,提升工作落实质效

通辽市坚持将法治建设考评与法治督察紧密结合,力求实现监督质效最大化。根据自治区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督察反馈问题和市本级督察发现问题,不断完善全面依法治市考评指标。强化对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的跟踪问效,将整改情况纳入考核体系,激励各旗县市区、各部门积极落实法治建设任务,推动形成重视法治素养、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不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信息来源: 通辽市司法局 供稿 厅法治调研处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