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本站
搜索
list
首页 > 全面依法治区 > 法治政府建设

法治政府建设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废止旧版《行政执法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6-16 22:50    
分享到:

打开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即可


一、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实施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20〕78号)以及相关工作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证号:05XXXXXXXXX)换发工作已全面完成。自2023年7月1日起,旧版《行政执法证》(证号:15XXXXXXXXXX)废止。

二、凡未持有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其行为一律无效,公众有权拒绝。

三、新版行政执法证件样式: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式样

旧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式样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23年6月15日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