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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

凝聚法治力量 夯实发展根基奋力谱写法治乌兰察布新篇章

发布时间: 2023-12-20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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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为先,国家繁荣之本。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是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一个极为重要的着力点,2023年,乌兰察布市立足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站在法治建设新起点,开启了创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新篇章,书写了法治乌兰察布建设新经验。

一、坚持高位推进,下好法治政府建设“先手棋”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卓有成效,得益于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强化组织领导,提前谋划、统筹部署,下好“先手棋”。乌兰察布市提前制定方案及任务分工细则,印发各类学习资料,成立工作专班全面负责示范创建各项工作,将重点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各有关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及培训会、部署会,定期听取各单位法治建设方面工作汇报,深入旗县和部门开展调研督导,商讨解决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的难点堵点,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年度实绩考核内容,推动形成全市示范创建一盘棋的好局面。

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及培训会

向市民发放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倡议书

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导调研

二、严格依法行政,打好法治政府建设“组合拳”

乌兰察布市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在各方面打好“组合拳”,严格做到依法行政。在政府职能转变方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五减一优”,大幅压减办理环节、材料、时限和跑动次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科学抽查检查事项清单和年度计划并公示结果;首创推出“112457”帮办代办和“项目管家 一企一策”帮办代办模式,建立市县联动工作机制。在科学民主决策方面遵循正当程序:推进“小切口”立法,公开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及时修改完善已有地方性法规如《岱海黄旗海保护条例》;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确保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在规范执法行为方面强化制度建设: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力量下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开执法信息,配备智能终端全程监督,设法制审核科或聘请法律顾问提升执法规范性;编制公开涉企免罚轻罚“四张清单”,运用警示告诫、规劝提醒等方式让行政执法力度与温度并存。在矛盾纠纷化解方面提升能力水平:以“十个全”为抓手,强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编制出版地方性法规汇编

执法案卷评查

“暖心医调”品牌实施启动会

三、形成长效常态,打好法治政府建设“持久战”

法治政府建设不在一朝一夕,而需久久为功,唯有坚持长效推进,才能打好建设法治乌兰察布“持久战”。乌兰察布始终坚持政务公开和政务诚信,自觉接受各类监督,持续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和政策解读,长期推行“好差评”评价体系,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坚持推广“菜单式”法律服务创新模式并完成信息化升级,运用乌兰察布市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平台,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化、个性化、便捷化的法律服务,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常态化举办各类普法宣传活动,选树培养“法律明白人”及学法用法示范户,发挥其榜样作用,推动全社会法治意识提升。

开展“八五”普法进乡村法治宣传活动

乌兰察布市将以示范创建为契机,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不断开创新局面,为更好落实“两件大事”贡献乌兰察布法治力量。

厅法治调研处 乌兰察布市司法局联合供稿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