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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

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

发布时间: 2021-10-12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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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坚持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先后荣获了“四五”、“五五”、“六五”普法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市及“七五”普法中期全国先进市,获评全国卫生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全国绿化模范市、国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市、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旗县等荣誉称号。

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乌兰浩特市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面,乌兰浩特市采取“柔、精、考、示”四字工作法,通过柔性执法、精细管理、考核培训、公示留痕等方式,着重提升执法水平、细化执法范围、培养执法队伍、加强执法监管,通过近几年的努力,城市综合管理能力得到提升。

一、宽严相济,柔性执法提水平

(一)积极推行“721”工作法

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乌兰浩特市推广非强制性执法手段,探索开展柔性执法。积极推行“721”工作法,即让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面对占道经营、门前堆放、乱贴乱画、散发传单等轻微违章行为,分别按照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减轻处罚执行。

(二)深化“律师驻队”执法模式

为了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水平,保证行政执法法律适用正确,执法程序正义,乌兰浩特市积极推进“律师驻队”执法模式。通过“法律顾问+执法”方式,在执法过程中向相对人阐明适用法律条款及违法后果,同时推进“谁执法 谁普法”责任落实。2021年,我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驻队律师共出具意见书23份,参与案件办理140余起。

(三)创新柔性执法方式

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乌兰浩特市结合生活实际,创新柔性执法方式。

静态车辆管理尤其是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的管理是城市管理中的一大难题,针对这一难题,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通过联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法车辆进行拖移。当事人认领时,执法人员会对车主进行说服教育,并要求当事人通过转发朋友圈的方式主动承认错误,在得到38个点赞之后,执法人员将无条件返还车辆。这种执法方式极大的减轻了当事人的违法成本,同时又体现了执法者服务为先的理念,通过当事人自己感悟,提高了人民自觉守法的良好氛围,真正做到了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

为了杜绝城市“牛皮癣”的大肆盛行,乌兰浩特市在全市各个小区出入口设置了200余块公益广告栏,免费为老百姓开放,并定期由专人进行清理。同时对接一家拥有16万粉丝群体的线上广告公司,让老百姓的广告信息在该平台上免费投放,既缓解了百姓燃眉之急,又消除了城市牛皮癣这一顽疾。

二、精细管理,执法领域细化分

(一)抓好特殊时间节点

在传统祭奠节日期间,执法人员在清理违章占道经营祭奠用品摊点的同时,每晚还在各主要路口进行监管,向市民宣传倡导文明祭奠,严禁在市区内焚烧纸钱,保护了市政公用设施和园林绿地。在节日庆典活动期间,取缔露天烧烤,严禁餐饮行业店外摆桌占道经营,对违章店外经营进行清理整治。

(二)进行市容市貌专门整治

乌兰浩特市针对影响市容市貌的多项行为,开展专门整治工作。2021年,共清理乱贴乱画3007处,清理乱堆乱放4134处,清理跨店经营1175处,清理占道经营(含流动商贩)2161次,清理露天烧烤21个,治理运输车辆漏撒56辆,处罚垃圾乱倒乱卸60余起,清理条幅415个,清理灯箱121个,整治不合格户外广告牌匾(含霓虹灯)125个。

三、培训考核,执法队伍提素质

乌兰浩特市为强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宗旨意识,结合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加大执法业务培训力度。制定了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考核、每半年一培训、每年一总结的量化考核标准,2021年,共举办各项培训26期,参加培训人数达2600余人次。

乌兰浩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制定有执法业务考核细则,对辖区执法大队、建筑执法大队、法制执法大队、静态车辆管理大队的业务开展情况、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并按月对得分情况进行通报。

四、公示留痕,执法过程更规范

乌兰浩特市主动公开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情况,将执法权力晒在“阳光下”。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于7个工作日内,在乌兰浩特市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2021年,累计公示城市综合管理行政处罚1950条。同时利用政务服务大厅等窗口平台,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依据、裁量标准等进行公开,做到执法信息公示全覆盖无死角。

乌兰浩特市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办案区设有视频、音频同步录音录像设备,不仅规范了文字记录、音像记录,更规范了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最大程度上保证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水平。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信息来源: 法治调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