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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

通辽市库伦旗坚持法治推动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 2021-04-25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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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通辽市库伦旗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采取多项措施,抓实各项工作,持续取得新成效。2020年11月,库伦旗被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评选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县(市/区)”。

落实主体责任、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成立了由旗委书记任组长的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旗长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通辽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党政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问题过问、重点环节协调、重要任务督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在前列。

狠抓政府能力建设、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通过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等方式,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政务服务工作效率。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496项,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平均压缩60%以上。

自2015年以来,全面梳理权力事项共3次,现审核公布权力事项清单6252项;对苏木乡镇承接赋权事项、权责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三张清单”进行梳理,参照政务大厅管理模式指导各苏木乡镇开展工作,依法下放苏木乡镇行政权力96项。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材料,新开办企业登记业务所需时间从原来的3个工作日压减到3个小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各类市场主体1723户,归集公示行政许可信息39134条,行政处罚信息545条。

积极推进法治监督、维护制度规定的刚性约束

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旗政府及各部门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积极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询问、质询,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提案。

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设立了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旗长热线,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印发了《库伦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施办法》,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尊重和认真执行法院已生效的裁判文书,及时办理检察建议,认真接受检察机关监督。在征地拆迁、棚户区改造、脱贫攻坚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中,注重通过公开栏、政府网站、“12345”投诉热线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

通过全市“12345”服务热线直派单机制,受理群众诉求690件。制定了《库伦旗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建立了法律骨干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目前,旗政府各重点业务部门和苏木乡镇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

健全矛盾调解网络、有效化解社会纠纷

完成市场监管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设立8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在各苏木乡镇成立了综合执法局,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30个执法单位进行督查,提出指导意见50多条,查阅行政执法案卷100多件,提出整改意见100多条。

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综治中心、信访接待中心、警务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整合打造为“四心合一”的矛盾化解服务中心,努力打造“一站式接待、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服务平台,力争实现信访事项“最多跑一次”。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四级网络,调解组织达到211个、调解员达到649人,共调解案件1262件。自2015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07件,应诉案件62件。

健全信访工作机制,2015年以来信访信息系统登记五级(国、区、市、旗、乡)信访事项共计1414件,共接待来访群众3226批次15074人次。

信息来源: 法治调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