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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

以人为本 依法行政 深化改革 全力推进乌兰浩特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发布时间: 2021-03-31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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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乌兰浩特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系统谋划、精准施策,重点在组织保障、深化改革、依法行政、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普法宣传等方面聚焦发力,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抓好创建工作贯彻落实,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扎实成效。荣获“七五”普法中期全国先进市等荣誉称号,并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全国100个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优秀试点、全国首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自治区文明城市。2020年11月,乌兰浩特市被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评选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县(市、区)”。

实加强组织领导

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内容纳入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年度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切实增强各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每年专题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以上,有力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发挥督察问效作用,2015年以来共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查10余次,有效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严格落实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并在政务网站及时公开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营造了公开透明法治环境。

(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召开2020年第4次政府党组(扩大)会议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中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深化政务服务改革

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进驻政务大厅的审批事项办结时限平均压减50%以上,特别是将不动产登记关联窗口高效整合后,不动产登记业务由法定的7个工作日压缩到24小时,办理时限大幅压减,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深入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进驻政务服务大厅部门常驻窗口19个,综合窗口6个,进厅项目692项,进厅率92.5%。569项行政审批事项实现网上受理,31项行政审批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日均办件量600余件、接待群众2000人次,政务服务大厅已成为市委、市政府直通民情的“桥梁纽带”。

(三)科学设立“企业开办服务专区”。企业设立、刻章、申领发票实现一次性办理,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缩减企业开办时间,承诺办理时限由19个工作日减少到3个工作日,为企业提供了周到细致服务。

(四)加强社会信誉体系建设。完善失信企业“黑名单”惩戒制度,建立异常名录库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库,已联合惩戒失信企业10家,社会诚信意识显著提高。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切实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

制定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审查组建政府法律顾问团,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了坚强法律保障。2015年以来,法律顾问参与审查重大行政合同135件,组织召开疑难问题协调会20次。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2015年以来,共清理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和不适合当前实际情况的规范性文件13件。重大事项均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将市司法局列为常务会议全程参会单位,并对会议纪要合法性会审会签,提升了政府依法决策、依法施政能力。

不断强化监督制约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和权力运行

建立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各行政执法部门与法院、检察院在公益诉讼、打击犯罪、行政执法监督等多领域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加强执法宣传工作,将执法内容结果完全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切实做到阳光透明、公正公平。2019年以来,在各类网站公示行政执法信息1.1万条,文字记录案件9881件,音像记录9770件。高标准完成行政执法主体清理确认工作,进一步明晰了行政执法主体和权限。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将1854名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录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持证上岗、规范执法水平得到显著提升。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政协常委会通报情况,2015年以来,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84件、政协委员提案509件,办复率100%。

积极创新社会治理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建立市级领导定期接访制度,成立医疗、物业、交通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及时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引导分流,社会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2015年以来,共调解案件12946件,调解成功率达99.8%;办结行政复议案件60件;上级交办的155件信访问题全部按期办结。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各镇街、嘎查村建成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新建中心1个、服务站12个,服务室112个,建成率100%,为49个社区、58个嘎查村聘请配齐了法律顾问,实现了法律服务与基层群众“零距离”“面对面”。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制定法律讲师“宣讲主题菜单”,切实提高普法精准性和针对性。制定印发《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行政复议案件庭审办法》。

强化法治意识

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充分利用公务员学习网、在线学法考法网、红城大讲堂等平台媒介加大宣传,全市法宣在线学习平台参学单位157个,参学人数5946人,参考率达90%以上。建成符合“7个1”标准的法治文化广场,举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举办百余场“法治乌兰牧骑”专场演出活动,开展特色鲜明、精彩纷呈的“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通过“乌兰浩特市微普法”发布800余期、6000余条法宣信息,利用宪法宣传周举办宣传活动2000余场次,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实施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通过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学法,推动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化、常态化。

信息来源: 法治调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