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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

坚持法治引领 强化“关键环节”阿拉善盟荣获 “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盟市”

发布时间: 2020-12-02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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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拉善盟委、行署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自治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落地见效,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2020年11月,阿拉善盟被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评选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盟市”。

提高政治站位 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召开盟委全面依法治盟委员会会议3次,统筹谋划全盟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方面重要工作和改革措施。聚焦“关键少数”,压实政治责任,制定《阿拉善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2016年以来,阿拉善盟委书记主持召开32次盟委委员会议,盟长主持召开19次行署党组会议、常务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制定《阿拉善盟贯彻<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实施方案》《阿拉善盟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2016-2020年)》,应用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强化法治调研督察。2019年以来,开展法治调研8次,实地督察3次,形成“中央、自治区有部署、盟级有安排、任务有分工、过程有督办、结果有反馈”全链条抓落实长效机制。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阿拉善盟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阿拉善盟2009年就初步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体系,2016年在全区率先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每年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严格执行法定程序,确保政府决策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2014年12月,聘请北京市王玉梅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担任盟行署法律顾问。建立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考核评价机制,建立盟行署法律顾问工作台账,完善卷宗管理,形成62本行署法律顾问工作卷宗。目前,全盟有公职律师23人,实现盟、旗、苏木镇、嘎查村四级法律顾问全覆盖。

注重执法监督 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18年,制定《阿拉善盟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办法》《阿拉善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办法》《阿拉善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建立定期调度机制,购置5G行政执法智能终端(智能法务通)及配套设备,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应用执法监督平台及执法智能终端,着力实现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记录。2016年以来,探索“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综合执法改革举措,先行先试完成文化市场、农牧业、交通运输领域执法队伍整合,全面推进五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工作。2020年,成立苏木镇综合执法局28个,积极开展苏木镇综合执法改革,实现城乡行政执法区域的无缝对接。

深化学法用法 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制定《阿拉普盟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实施办法》,将民法典纳入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共有145名拟任职处级领导干部、522名拟提任科级干部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将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2020年度普法宣传计划,及时调整普法责任清单,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推动学习宣传精准有效。盟、旗分别组建民法典普法讲师团,印制民法典学习读本和宣传资料5万余份,阿拉善盟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平台累计刊发相关报道239篇(条),在全社会形成了学法典、尊法典、用法典的良好氛围。

加强社会治理 深化示范创建 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纵深推进

制定推进盟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方案和工作指引,有效推进社会治理各项工作,2020年,被列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第一批试点城市。阿拉善盟政务服务标准化国家级试点项目和阿拉善高新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自治区级试点顺利通过验收。2017年,阿左旗政府荣获全区首届“十个法治旗县(市、区)政府”和第四届“中国法治政府”提名奖;阿右旗荣获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旗县,被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命名为全区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县。全盟现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自治区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1个。

因应法治政府建设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阿拉善盟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作为行动指南和工作遵循,进一步强化措施,全面推进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谱写法治阿拉善建设新篇章。

信息来源: 法治调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