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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

赤峰市坚持示范引领以创促建法治政府建设获评“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市”

发布时间: 2020-11-19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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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确实第二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单位的决定》,赤峰市被命名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和元宝山区分别被命名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区)”。近年来,赤峰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示范引领、以创促建,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成果丰硕,曾荣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市”荣誉称号,连续四次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地区”,连续两次被评为“百姓幸福感最强城市”。2018年,翁牛特旗被评为“全区首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县”,2019年,赤峰市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阿鲁科尔沁旗被推荐为全国综合性示范创建候选地区。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保障机制。切实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赤峰市党政主要领导多次就法治政府建设做出批示,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定期听取专题汇报,市政府每年向自治区政府以及市委、市人大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市旗两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列入了年终述职述法内容,并提交了书面报告。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研究,五年来共完成法治研究课题41项。开展法治营商环境专项调研,调研文章获“全区优秀政法调研文章一等奖”。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正视不足、整改问题。组织法治建设论坛活动,通过主题征文、课题研讨、成果展览等形式,面向社会开门办论坛,为全面推进法治赤峰建设提供智力支撑。

赤峰市法治营商环境调研报告被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表彰为“全区优秀政法调研文章一等奖”

全面简政放权,依法履行政府职能。编制并公布政府权责清单,赤峰市本级行政权力共取消1350项,下放421项。30个单位、167项服务性事项纳入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市直35个部门、527项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进驻率为100%,供水、供电、供热等12家服务企业入厅办理业务,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86%。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流程在2015年优化压缩的基础上再压缩25.47%,审批时限比法定时限压缩61.19%,审批材料压缩44.57%。全面规范中介服务,取消服务事项29项、无谓证明事项58项。翁牛特旗作为全区唯一的旗县级试点,率先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并通过验收。

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先后出台6部地方性法规,其中,《赤峰市红山文化遗址群保护条例》是赤峰市首次尝试委托第三方起草的法律文件。首部政府规章《赤峰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草案)》已经广泛征求意见,拟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2015年以来,市本级共清理规范性文件259件,废止和宣布失效107件,向上级政府备案163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到100%。

严格决策程序,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规范。2017年,制定出台《赤峰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畴和五个必经程序;2020年,根据国务院公布的《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对该《规定》进行了修订,待自治区出台相关文件后做最后修订。进一步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严格履行“过五关”决策程序,未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的,坚决不准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采取听证会和问卷调查的形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和责任倒查机制,未经风险评估一律不得做出决策。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和全程法律跟踪制度,确保有关单位依法全面、及时、正确执行重大行政决策。

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撤销执法队伍17支、新组建3支,基本实现了“一个部门一支队伍管执法”。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确认工作,确定市本级45个行政执法机关、12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24个受委托行使执法权的单位。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和清单库,公示行政审批事项220521件、行政处罚案件15件,公布权责清单等11项清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均实现了执法过程文字记录无遗漏。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和法制审核要求。推进人工智能终端应用,主动承接自治区“智能法务通”执法终端试点应用工作,录入案件541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录入执法信息9667条,评查案件3500余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抽查行政处罚案卷406卷,覆盖了赤峰市所有执法单位。

编制公布赤峰市首部法治政府建设白皮书

强化制约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2015至2019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533件,办复率100%,人大代表满意率99.86%,政协委员满意率100%。2020年,承办建议提案285件,已全部交由有关单位办理。2015年以来,赤峰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110场、发布政策解读426篇,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开展党政机关依法履行法院生效裁判专项督察,74件督办案件执行完结,执行金额16337.53 万元。积极配合司法监督。2015至2019年,市旗两级检察机关共受理行政执行监督案件447件,发出检察建议157件;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1件;发现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645件,立案2274件,发出行政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215份。与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赤峰学院完成赤峰市首部法治政府白皮书编制工作,并印刷成册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畅通多元渠道,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建成各级各类调解组织2684个,实现了市县乡村全覆盖。出台《关于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召开赤峰市大调解工作会议,推进“大调解”机制创新、队伍优化、规范提升、党建引领和品牌塑造“五大工程”,初步形成赤峰经验。全面推行党建引领“三调”联动工作模式,建立市县乡三级 “大调解”党建联合体23个,覆盖405个基层党组织。2019年,《法制日报》头版对赤峰做法进行刊发报道,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内蒙古动态》予以采用并专报至中办,该做法被评为2019年度自治区“十大法治事件”。2018年成立市级信访法律事务公益服务中心,免费为信访群众开展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化解代理工作,已参与化解案件1244件,涉案人次1296人,涉案金额9.04亿余元。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争议作用,5年来,市县两级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795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50余份,化解群体性纠纷89件。

建设线上线下普法教育阵地

抓住关键少数,促进工作人员能力提升。每年邀请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知名专家学者,为赤峰市委理论中心组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定期举办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法治政府建设实务培训和行政执法专题培训。在全区率先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嘎查村依法治理实践教育基地,同步建设网上数字展馆,共接待参观8.7万余人次。网络在线学法平台参学单位达1847个,参学人数89486人,参考率、通过率连年提升。2018年5月,宁城县成立了全区第一支“法治乌兰牧骑”队伍,目前赤峰市已发展专(兼)职演出队伍28支,演出800余场,受益群众达10万余人。连续六年举办“12·4 ”宪法宣传和法治事件、法治人物评选表彰活动。落实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制度,开展科级以上干部任前考法1040人次。开展普法效果“第三方”评估,客观反映行政相对人和地区群众的法治素养,为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提升普法实效指明方向。

下一步,赤峰市将继续以紧之又紧、实之又实的工作状态和作风,围绕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提升立法质量水平、不断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高公职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评等八项重点内容,巩固深化已有成果,聚焦补齐薄弱环节,以优异的成绩再添新彩,为推动法治赤峰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信息来源: 法治调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