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本站
搜索
list
首页 > 全面依法治区 > 法治内蒙古 > 严格执法

严格执法

包头市司法局多举措学习宣传贯彻 新修订《行政处罚法》

发布时间: 2022-07-28 15:00    
分享到:

打开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即可

包头市司法局采取多种措施,推动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的《行政处罚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提高行政执法监督质量和效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多形式开展学习培训宣传活动。把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纳入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培训体系。购买《全国行政执法典型案例》200册,向全市行政执法单位发放,供全市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学习。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学习《行政处罚法》,11800余人次完成了学习培训,实现教育培训全覆盖。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各类媒体平台,多角度、全方位的进行宣传,原创发布小司说法——《行政处罚法》之“包容免罚”动漫短视频,发送普法宣传短信10万余条。

二、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再部署再落实。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印发《包头市深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安排、责任主体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同步开展三级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分阶段、分步骤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三、深入调研基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深入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调研,摸清苏木、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机构和司法所基本情况,掌握基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进展,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层级监督,积极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向基层延伸,推进苏木乡镇(街道)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试点工作。

四、全面启动柔性执法“四张清单”编制工作。持续创新柔性执法新方式,开展“柔性执法、暖心护企”行动,市级23家执法部门编制公布“免罚轻罚”清单2.0版,免罚事项275条,轻罚事项360条,清单覆盖面和惠及范围进一步扩大。公布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共涵盖十个领域、47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19个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的280条事项被纳入我市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进一步创新改进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方式,鼓励市场主体及时自我纠错,提高依法合规经营的自觉性,让经营者感受到“执法的温度”,为市场主体成长和发展营造更加宽松的制度环境。

五、开展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深度融合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预评估和专项行动,组织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案卷自查,自查率达30%。抽调10余名法制科长、律师,抽查127卷行政执法案卷,针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由裁量、行政处罚程序等重点问题,以问题提示函或整改通知书形式反馈各部门,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推动重点工作的落实落细。

六、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平台应用。市司法局正式启用“包头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组织开展3场线上+线下培训,2期行政执法监督平台集中办公,培训1000余人次,“面对面”、“手把手”对案件采集、信息维护、执法年报统计和公示、公示平台维护等内容进行培训,有序推进执法监督平台的运行使用,有效提高了执法监督的精准度。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