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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法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工作

发布时间: 2022-11-07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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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司明电〔2022〕42号)和自治区政府的要求,印发《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工作。

一是明确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地落细,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坚决杜绝违法文件出台,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以坚定有力的法治建设,为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助力市场主体发展,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驾护航。

二是明确监督内容。组织各盟市和自治区本级各部门重点围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监督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审核范围明确情况、审核标准完善情况、审核程序规范情况、审核职责履行情况、审核工作方式完善情况、审核信息化建设情况、审核管理情况以及监督问责情况开展专项监督。

三是明确工作安排。组织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专项监督方案,并通过召开座谈会、查看材料、个别谈话、明察暗访和听取群众意见等多种方式开展实地监督。要求各地区要认真对照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监督工作要求,分类梳理并全面了解各地区工作落实情况,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要求自治区本级各部门要重点围绕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工作,认真总结工作机制建设、开展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等。

四是明确工作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此次专项监督工作,切实通过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专项监督工作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走向纵深;要找准工作重点,紧紧围绕中央精神和自治区要求,逐项对照专项监督工作的重点检查内容开展工作,既要全面摸清基本情况,也要主动查找问题,梳理短板和不足,深入剖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措施及相关建议;要严明工作纪律,全面准确了解情况,敢于发现问题、坚持原则、勇于担当,客观公正反映问题,对发现的重大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司法厅。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